(湘政發[2002]3號)
2002年2月5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洞庭湖區水患治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我省從1998年起在洞庭湖區實施了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幾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的若干意見》(湘發[1998]17號)精神,保證了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的安排,我省洞庭湖區還將有部分堤烷實施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抓緊續建掃尾,鞏固一、二期平建工作成果
(一)加大舊房拆除力度。舊房拆除是鞏固平垸行洪、移民建鎮工作成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保證平退堤垸真正能夠實行退田還湖的關鍵。各地要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平退堤垸內移民的舊房全部拆除。對不拆除舊房的,有關部門可不辦理新房登記發證工作。實施平退的堤垸內要永久凍結建房用地審批。
(二)妥善處理成建制撤銷的鄉、村的債權債務問題。各級政府要繼續做好對"雙退"堤垸中成建制撤銷的鄉、村的債權債務清理工作。允許所在地政府在不影響汛期行洪的情況下,對"雙退"堤垸內的土地進行有組織的開發使用,將其收益主要用於清償鄉、村債務和幫助移民發展生產。對困難特別大、問題比較特殊的鄉村因公益設施建設和防汛搶險等形成村、組對民眾個人的債務,由各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負責清償。
(三)抓緊做好已平退堤垸的竣工驗收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已平退堤垸的竣工驗收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00]21號檔案的要求,對移民搬遷安置任務完成的堤垸,及時組織驗收。對未及時組織驗收的縣市,省有關部門將不予下達後續堤烷的實施計畫。
(四)加強平退堤垸的後續管理。要做好已平退堤垸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堤垸平退後的管理,杜絕移民返遷,防止外地盲流和不法分子潛居。同時,要組織清除"雙退"堤垸的行洪障礙,保證洪道暢通。水利部門要儘快研究制定"單退"堤垸的運行管理辦法,確保高洪水位下有效運用。
二、嚴格管理,精心組織實施三、四期移民建鎮
(一)科學穩妥選擇實施堤垸。各地在編報平退堤垸實施方案時,必須對垸內水文、地理、人口、企事業單位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底,並認真做好核查登記造冊工作。選擇和確定堤垸平退類型、移民安置方式和地點,要通過論證和篩選,實行科學決策。要尊重民眾的意見,對現有生產、生活條件較好、民眾搬遷積極性不高的堤垸原則上不列入三、四期平垸行洪、退田還湖計畫。對垸內企事業單位較多、舊房拆除難度大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任務重的堤垸,各地要謹慎決策,充分考慮到搬遷安置的難度,在沒有找到穩妥的解決方案之前,不要列入三、四期平垸行洪、退田還湖計畫。
(二)因地制宜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各地要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實行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政府引導安置與移民自找門路安置相結合。由各地政府引導或組織分散插隊安置的移民,要選擇安排到自然環境和經濟基礎較好,人均耕地和集體富餘耕地較多的村組落戶。新建村鎮選址要遵循區域整體協調的原則,充分考慮移民生計、耕作條件、建設用地、環境影響等因素,一般要選擇土地資源較寬裕,交通比較便利,基礎設施比較好或容易建設的地方作為安置點。新建村鎮規劃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按法定程式報批,有關單位要及時批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規劃嚴格把關,防止亂占、濫建等違規現象發生。
(三)認真搞好配套設施建設。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立足現狀、著眼長遠;因地制宜。合理利用;量力而行、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統一規劃,確定分步實施方案。國家安排的補助資金要主要用於集中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建設。當前重點要安排好與移民直接相關的飲水、排污、簡易道路、生活用電等急需的基礎設施建設,保證民眾的基本需要。移民安置點的學校、衛生院。自來水工程、無害化廁所、敬老院等社會公益設施建設要納入移民建鎮的總體規劃,進行統一設計、統籌安排,省、市主管部門在建設資金上要重點給予支持。
(四)保證移民建鎮土地供應。凡屬於移民建鎮和移民安置所必需的土地,應保證供應。各地要妥善安排三、四期移民建鎮的建設用地,堅持合理用地、節約用地原則,儘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和林地。移民戶每戶依法只能取得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規定的標準。集中安置點要按《村鎮規劃標準》,嚴格控制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移民建鎮確需占用的林地,要按照《森林法》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各級國土和林業部門要做到特事特辦,簡化審批手續。
(五)嚴格專項資金管理。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繼續實行資金到縣,責任到縣。省按照平均每戶1.5萬元的標準將國家安排的移民建房材料補助專項資金下達到各縣市,縣市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嚴格評估測算,聽取民眾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發放辦法,將建房材料補助資金全部發放給移民戶。國家補助集中安置點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管理。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移民戶數核定,加強移民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絕不允許擠占。截留和挪用專項資金。
(六)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平垸行洪、移民建鎮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單位,對工程質量負總責。市縣建設部門要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移民建鎮工程的質量管理,嚴把規劃、設計、施工許可審批和竣工驗收關。要嚴格按照基建程式辦事,認真執行現行的建設法規和技術規範。移民建房可以分戶建造,也可以按照自願原則統一建造,各地對移民建房不得強行提出質量標準以外的要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繼續無償為移民建房提供一些安全可靠、經濟適用以及適合當地生產、生活需要的民居型結構設計圖紙;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移民建房工程技術工作的指導,對集中安置點的移民建房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要向施工現場派駐專門技術人員,切實加強質量管理,確保移民建房安全。
三、積極引導扶持,幫助移民安居樂業
(一)妥善解決移民的基本生產資料。各地要堅持以農為本、以土為本安置移民的基本原則,在保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移民責任田、土、山林地和宅基地等基本生產、生活資料,創造條件讓移民融入安置地生活。"單退"堤垸內的責任田土原則上不作大的調整。對插隊安置的移民要按照遷入地農民的人均水平安排好責任田、土和宅基地,一般從集體的機動田土中調劑解決,或從收回的"農轉非"人口和死亡人口原承包田土中解決。要認真做好移民的戶籍遷移管理工作,對自行聯繫到省內城鎮和農村落戶的移民,具備固定住房等長期居住的基本條件和遷出地移民身份證明的,遷入地所在公安部門要及時辦理落戶手續。
(二)認真做好土地權屬變更的登記發證工作。各地要結合農村土地延包工作,認真落實已搬遷安置移民的承包土地,及時辦好移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落實土地承包權。生產自主權和經營收益權,依法做好土地確權和變更登記發證工作,使已搬遷的移民生產、生活用地得到法律保障。
(三)積極引導和扶持移民發展經濟。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引導移民因地制宜地發展經濟。"單退"堤垸要通過土地整理,推進農業的適度規模生產,積極發展避洪農業。接受移民安置地要按規定調整落實移民戶的承包土地,加強農業生產技術培訓和輔導,幫助移民儘快提高生產技能;在人均耕地較少的地方,可充分利用水面等資源,幫助移民發展養殖業和其它產業。對缺乏生產啟動資金的農戶,銀行信用部門要通過發放農村小額貸款的方式予以支持。省市有關部門在安排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綜合開發等資金和項目時,對平退堤垸和移民要給予重點支持。各級各部門對"單退"堤垸的農田水利建設、農業生產開發和道路建設等要繼續給予支持,幫助完善垸內農業生產條件,保證低水時能正常耕種。對高水還湖後堤垸內水毀設施的恢復,省市主管部門要重點支持。
(四)建立對口幫扶責任制度和定期回訪制度。各地要組織接受移民安置地的黨員、幹部和專業大戶開展對口幫扶活動,幫助移民儘快達到當地村民的生產生活水平。同時要定期對移民安置後的生產、生活情況進行回訪調查,切實幫助解決移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五)認真落實優惠扶持政策。各地要根據各自的情況,在一定時期內參照三峽外遷移民優惠政策支持平垸行洪外遷移民。對移民開墾荒地所取得的農業收入和新開發荒山、荒地、灘涂、水面上生產農業特產品所取得的農業特產收入,從有收入的年度起,按程式報批,免徵農業稅、農業特產稅3-5年。對"雙退"堤垸移民所取得的非開荒農業收入、農業特產收入按程式報批,免徵農業稅、農林特產農業稅3年。要積極鼓勵移民從事符合國家政策的第二、三產業經營,對"雙退"堤垸移民新創辦經營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從有生產經營收入之日起,按程式報批,免徵企業所得稅2年;非農企業從有生產經營收入之日起按程式報批,免徵企業所得稅1年。與移民購房、建房、落戶有關的收費,各部門除收取國家計委、財政部和省物價、財政部門檔案規定的證書(本)工本費外,其餘一律免繳。對實施"雙退"的移民安置後各項鄉、村統籌提留免繳3年,安置後的第一年免出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
各地免收"雙退"堤垸移民子女轉學、轉託的增容費及在安置地就讀的學雜費1年。對新建村鎮的基礎設施建設要免收建設過程中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移民建鎮和移民分散建房所需的建設用地,免交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單退"堤垸實現高水還湖時,對垸內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視其損失情況實行減征或免徵,並重新核定各種提留款項,切實減輕移民負擔。
四、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全省平建工作順利推進
(一)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各級計畫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和綜合平衡工作,合理安排投資計畫;財政部門要按計畫撥付建設資金,監督資金使用;水利部門要從提高和鞏固防洪能力出發,研究確定平退堤垸的運用水位和管理辦法,同時按基建程式做好進洪口門工程的前期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牽頭制定單退堤垸高水還湖的補償政策;建設部門要負責新建村鎮的規劃、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控制等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負責對新建村鎮土地的規劃、供應、登記發證等工作,按計畫開展土地整理復墾;農辦和農業部門要加強對移民生計的安排指導,並由農辦負責歸口管理;民政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對移民中搬遷後生活仍十分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非農業人口,及時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移民中搬遷後生活仍十分困難的農業人口,應納入民政救濟範圍給予救濟;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教育法》規定,對移民區學校設定結合中國小布局調整進行科學安排,並對移民區學校建設給予重點支持。各級衛生部門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統籌安排移民新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並在資金和技術上給予支持。各級電力部門要把興建移民新區的電力基礎設施作為重點,繼續納入農村電網改造工程,興建新的電力設施,並減免電力增容費。各級交通部門要負責對平退地區道路進行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建設,並對移民安置區的道路硬化建設予以重點安排。金融部門應根據現行金融政策,對移民比較集中的縣鄉在今後3年內每年安排一安數量的政策性貸款,以支持其災後重建、生產經營和農產品收購工作。對鄉鎮事業單位的搬遷,省市對口部門要在資金、技術上給予支持。
(二)繼續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擔負起本部門在平垸行洪、退田還湖、移民建鎮中的工作責任,繼續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合力,確保全省平垸行洪、移民建鎮工作的順利推進。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