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發〔1999〕13號1999年6月2日)
婁底地區行政公署,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客觀要求,對於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正常流動,維護勞動者合理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是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前提和基礎,關係到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全局。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現就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加大基金征繳力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目標任務
(一)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工作目標。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征繳範圍,擴面工作要一步到位,不留尾巴。今年要基本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率要達到90%以上。對各地、市、州實行擴面、征繳任務目標管理,具體指標另文分解下達。各級政府要將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作為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制訂具體計畫,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目標如期完成。
(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工作重點。基本養老保險要把港澳台和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作為擴大覆蓋面的重點。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的重點是:集體企業、國企聯營企業、國企獨資公司、港澳台及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事業單位。凡應參保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三)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工作步驟。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將全省範圍內所有應參保的單位納入社會統籌,並定期進行清查,不留“死角”。各級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要協助支持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加快推進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統籌工作。外資、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有關徵收費用由省財政廳和省地稅局商定,但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將《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作為工商登記、年審和車輛年檢、年審的內容之一。對城鎮個體貨運、客運及各種機動計程車行業從業人員和其他城鎮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公安交警部門在進行車輛和駕駛員年檢年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工商登記和年審時,必須先查驗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後,方可辦理年檢年審和登記手續。
(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有關政策。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均屬於國家強制性社會保險、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認真研究解決有關政策問題,確保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的順利進行。
1、建立和實施社會保險登記制度。各地要按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抓緊規範社會保險登記的管理、審批及變更、註銷、檢查程式,加快登記審核工作,保證所有應參保的單位和個人都及時參加社會保險。
2、國有企業轉制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限責任公司、獨資公司聯營公司等形式後,都要重新進行登記,不得以轉制為藉口不參加社會保險。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由再就業服務中心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保持社會保險關係不中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參保登記和為下崗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實行單列統計。下崗職工離開或未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到其他所有制經濟組織再就業的,應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3、著力做好城鎮縣以下集體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縣以下集體企業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由於這些企業原來的退休制度、待遇水平很不規範,與統一制度差距較大。因此,在擴面過程中,應注意控制待遇水平。各地、市、州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節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制定和完善有利於吸納城鎮縣以下集體企業參保的統籌辦法,將城鎮縣以下集體企業納入社會統籌。
4、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展社會保險專項執法檢查。對應參加而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企業,要限期申辦社會保險登記,並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參保前的社會保險費原則上應補繳,具體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規定。對過期仍拒不辦理登記者,各級政府要依法追究企業法人代表的責任。
二、努力提高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率
(一)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力度。今年內,基金收繳率要達到90%以上。各地要以貫徹實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為契機,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加大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力度,財政、銀行、稅務、工商、公安、審計等部門都要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予以大力協助和支持,共同做好征繳和把關工作。各級政府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目標責任制和獎懲制度,促進基金的征繳。
(二)所有參保企業和個人都必須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和個人無論哪一方未繳費,均不得記錄社會保險個人帳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與繳費單位和個人“協定繳費”,過去已“協定繳費”的,必須限期糾正過來;仍實行社會保險基金差額繳撥的地區,要於6月底前改為全額繳撥方式。任何企業都不能拒繳、欠繳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三)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儘快將工作重點轉變到對繳費單位登記、申報與繳費情況的審查、稽核上來,建立起科學規範的審查、稽核制度。加強對企業申報與繳費情況的審核,核對企業是否按要求申報,代扣代繳以及繳費情況是否及時足額等;重點抽樣檢查企業申報與繳費的基礎資料,及時掌握參保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財務狀況變動等情況,糾正單位瞞報、漏報和拖欠繳費的行為,確保申報繳費的真實性和時效性。每年重點稽核的單位應不少於本地區參保單位總數的10%。
(四)堅決清理追繳企業欠費和回收擠占挪用基金。對目前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要堅決清理追繳,重點是有能力繳而不交的欠費大戶,清欠比例年內要達到50%以上。對少數拒不繳費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領導人和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對被擠占挪用的社會保險基金,要在1999年底之前全部收回,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案件。要繼續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和社會監督機制,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
三、確保完成擴大覆蓋面提高收繳率的目標任務
實現今年社會保險全覆蓋、基金收繳率達到90%以上的目標,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全社會的力量,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各有關部門務必從講政治的高度,緊密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要結合自己的業務工作,在個體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社會營運車輛等業主和從業人員中,廣泛宣傳兩個條例;各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一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光榮的氛圍。要認真總結經驗,推廣好的典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基金收繳率,為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