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6日湘政辦發〔1995〕8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根據1995年1月14日政協湖南省第七屆委員會第九次常務委員會議通過的《政協湖南省第七屆委員會委員執證視察試行條例》,省政協委員可以持《視察證》視察,了解當地經濟、政治、科教、文化、衛生和體育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情況,有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以及人民生活和民眾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並就所了解的情況提出建議和批評,供有關方面研究,用以改進工作。省政協委員持證視察,對於委員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主要職能,幫助政府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典型,解決存在的問題,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改革、發展和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省政協委員持證視察工作應當熱情接待,實事求是地介紹工作情況,虛心聽取委員的建議和批評。對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批評,要認真研究,擇善而從,促進科學決策;對委員提出的實際問題,屬於應解決而又能夠解決的,要抓緊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而又需要解決的,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加以解決;對政策、法律不允許或者客觀條件限制確實解決不了的,應實事求是地說明情況、解釋清楚。省政協委員在視察後就重要問題所提出的書面提案,經省政協提案工作委員會審定提交有關單位承辦後,有關單位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認真辦理並書面答覆委員,同時抄送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政協提案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