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辦發[2001]16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的指示,廣開就業門路,確保國有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大力開展社區就業工作,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社區就業工作對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的重要作用
大力開發社區就業崗位,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就業,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城鎮就業和再就業的重要渠道。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把社區就業工作作為事關國有企業改革、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事切實抓緊抓好。要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兩個確保”和國有企業改革脫困目標,認清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出“中心”後納入社區管理和進入市場就業的嚴峻形勢,把建立社區就業工作體系納入社區建設的總體規劃,儘快建立以城市為重點,以社區為依託,以實施再就業工程為目的和以吸納安置下崗職工為主要對象的社區就業工作網路。要進一步制定和落實鼓勵下崗職工實現社區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組織各有關方面搞好相關的服務,形成整個社會齊抓共管、關心支持社區就業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快建立社區就業工作網路
(一)組建社區就業工作機構,落實社區就業工作職責。
為了搞好社區就業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各市、州、縣(市、區)都要建立由勞動、人事、民政、財政、工商、地稅。城建、衛生。公安、文化、物價、金融、工會、婦聯、共青團等部門組成的社區就業協調委員會(非常設機構),負責制定當地社區就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推動這項工作的政策措施。
縣(市、區)以上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管理當地社區就業工作,為社區就業提供業務指導和政策服務,指導開發就業崗位,統計匯總社區就業工作的各項指標。
城市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設立勞動保障機構或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任務是:根據社區發展規劃,結合當地社區居民、企事業單位的服務要求,開發社區就業崗位;統籌掌握社區就業崗位信息,管理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協調、落實有關優惠政策,維護社區就業勞動組織的合法權益;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求職登記、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項服務;為社區就業人員代辦各項社會保險;負責做好社區範圍內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建立社區就業勞動組織。
社區就業勞動組織是以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社區就業實體。其認定的範圍和條件是: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從事社區就業工作的相關業務;納入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的指導和管理;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人數達到從業人數的60%以上。
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創辦時應按規定向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從業人員身份證明,職工人數花名冊,資金來源和經營項目等資料。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根據其經營範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比例予以認定。工商、稅務部門按各自職責予以審核。凡經批准建立的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均發給《社區就業服務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憑《證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證書》由省勞動保障部門統一印製,並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區以上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發證和年檢(《證書》和年檢均不收費)。在社區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個人經當地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後享受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有關優惠政策。
三、進一步制定和落實下崗職工在社區就業崗位上實現再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
(一)社區就業勞動組織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範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43號),結合我省實際,凡在以下社區就業崗位上實現就業和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個人以及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均可享受國家稅收和工商規定的優惠政策:
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託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和幼兒、學生接送服務;避孕節育諮詢;優生優育優教諮詢和為社區居民日常生活服務的搬家、送餐、理髮、維護修理、雜貨攤點、體育健身、保全保潔保綠以及企事業單位臨時性、突擊性用工的勞務服務等。
上述崗位中,凡依國家和省規定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從業資格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優惠政策。
1、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和從事社區服務的下崗、失業人員個人,從憑《證書》向當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證或辦理備案手續之日起,經縣以上主管稅務機關逐年審核批准,可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3年。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隨營業稅一同免徵。此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到2003年12月31日止。
2、新辦勞動服務企業當年安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從業人員總數60%的,免徵企業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占原從業人員總數的30%以上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2年。
3、新辦小企業當年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總數達到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可享受新辦勞動服務企業減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4、下崗、失業人員新辦的從事諮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勞動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免徵所得稅2年。
5、下崗、失業人員新辦的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勞動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6、下崗、失業人員新辦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勞動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免徵所得稅1年。
7、對持有(證書)的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和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家庭手工業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工商、衛生、公安、城建等部門要優先受理,簡化登記註冊和辦理各種證照手續,並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經營活動中的各種收費。
8、對年齡偏大、文化及技能水平較低,自謀職業確有困難的下崗職工,特別是下崗女工,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安排他們在社區公益性崗位上就業,獲取一定的勞動報酬。
9、對社區就業勞動組織招收下崗、失業人員,履行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可從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或補助費中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最長為3年。
10、對已在社區實現再就業,並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下崗職工,如本人按有關規定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其繳費年限可與在原企業繳費年限合併計算,並可享受社會保險的優惠(具體標準由勞動保障部門制定)。各項社會保險費均可委託當地街道勞動保障站代收代繳。
11、各金融機構,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要積極為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和在社區就業崗位上實現再就業的各類社區就業實體提供信貸、結算、信息諮詢等金融服務。對於社區就業實體的小額信貸需求,要簡化手續,積極支持。
12、各地要專辟場地,組織下崗、失業人員憑有關手續直接入場經營。對下崗、失業人員個人在組織社區就業實體中遇到的場地、項目等方面的實際困難,有關部門和街道基層組織應儘可能幫助解決。
13、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實現社區就業的,其從業資格及工種(崗位)城鎮集體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在城鎮社區就業崗位上實現再就業的,可比照上述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四、努力做好社區就業的組織協調工作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動社區就業工作的開展。
各級勞動、人事、民政、財政、工商、稅務、城建、衛生、公安、文化、物價、金融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切實抓好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盡一切可能為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的社區再就業工作提供幫助和支持。
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提供政策諮詢和職業指導、發布社區就業信息、開設社區服務視窗、組織創業指導和職業培訓、開展社區就業的職業介紹,以及加強對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和社區服務從業人員的指導與服務等多種措施,鼓勵更多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在社區、街道實現再就業。
各級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要充分利用遍布社會各個層面的組織優勢,進一步宣傳、動員、組織下崗職工發掘社區就業崗位,引導和幫助下崗職工轉變擇業觀念,鼓勵他們通過多種形式在社區領域中實現再就業,緩解社會就業壓力。街道基層組織要積極與當地就業服務機構和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配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就業服務工作,為轄區內下崗職工再就業創造條件。
各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國家改革大局和就業形勢,宣傳社區就業的發展前景和就業潛力,宣傳下崗不落志、立志創新業的下崗職工先進典型,引導下崗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和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就業觀念和競爭意識。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