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興山縣人民法院

湖北省興山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辦公地點設在興山縣高陽鎮建設街66號,2002年5月29日,興山縣人民法院隨同興山縣城整體搬遷至新縣城——古夫鎮永安路3號。現有幹警60人,全部具有本科學歷,轄區國土面積2327平方公里,總人口18.26萬人。

院情簡介

湖北省興山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始稱興山縣司法科,作為政府的內設機構,承擔審判職能。1951年3月19日,撤銷司法科,成立了興山縣人民法庭和各區分庭,其審判長分別由縣長、區長擔任。主要任務是承擔刑事、民事案件的審理,判決書分別署縣長、區長之名,1953年5月成立興山縣人民法院,辦公地點設在興山縣高陽鎮建設街66號,2002年5月29日,興山縣人民法院隨同興山縣城整體搬遷至新縣城――古夫鎮永安路3號。現有幹警60人,全部具有本科學歷,轄區國土面積2327平方公里,總人口18.26萬人。

機構設定

興山縣人民法院內設立案庭、民事第一庭、民事第二庭、行政庭、刑事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政治處、辦公室、紀檢監察和黃糧、昭君、峽口三個派出法庭,

所獲榮譽

興山縣人民法院先後被宜昌中院表彰為“全市先進法院”,榮記“集體三等功”。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先進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省級文明單位”、榮記“集體二等功”。 2010年12月,興山縣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國優秀法院”。2012年2月,興山縣人民法院又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模範法院”。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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