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漢江中院直接隸屬於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地點設在仙桃市,轄區範圍為天門、潛江、仙桃三個省直管市,轄區人口420餘萬,轄區面積8000餘平方公里。自1999年10月成立以來,漢江中院在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的正確領導和轄區各直管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審判工作、隊伍建設、政務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各項工作均取得長足的進步,為實現公平正義、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和諧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在轄區人民民眾心目中樹立起了嚴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機構設定
根據審判工作需要,經中央及省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中院內部設定10個審判業務部門和6個綜合職能部門,即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立案庭、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執行局、司法鑑定室、司法警察支隊。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87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幹部占全院幹警總數的91.8%,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幹警占全院幹警總數的33.42%。
法院建設
在十五年的建設發展過程中,漢江中院始終堅持“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利用跨行政區域設定的獨特優勢,公正高效地審理好各類案件。先後審理40餘起在全省和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審理了一大批由省高院指定管轄的在全省有影響的民商事、行政訴訟案件,為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和諧作出了應有的貢獻。我院被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確定為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實踐基地”,與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知名政法院校簽訂了“教學練戰一體化實踐基地”協定。
所獲榮譽
建院以來,在省法院黨組的正確領導和各直管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漢江中院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屢創佳績,2001年、2003年先後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和“全省模範法院”,2008年榮立集體二等功。2009年以來,連續四年在全省中級法院審判績效綜合考評中名列前茅。2012年被中共湖北省委評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先進單位”,被省直機關工委評為“廉政文化進機關示範單位”。刑事審判、紀檢監察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在轄區人民民眾心目中樹立起了廉潔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