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松滋市公安局 現有民警532人,設有7個執法勤務機構、3個綜合管理機構、2個下設機構,轄16個派出所(其中一級派出所2個,二級派出所6個,三級派出所8個)。全局民警平均年齡41.8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430人,占80%。
1998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軍區授記“抗洪救災”集體一等功,1998、1999、2001、2002先後四年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先進公安局”,有2名民警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1999至2002年連續三年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執法質量考評優秀單位。2002至2004年被省公安廳表彰為“命案全破公安局”。
近年來,松滋市公安局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走規範化管理和創新式發展之路,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治安控防、正規化建設、三基工程建設、信息化建設及服務經濟等方面均取得突出成績:2005年被公安部明確為全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示範點;2007年局執法質量服務隊、劉家場派出所被評為全國公安機關先進基層單位;2008年被公安部表彰為“全國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先進單位”,局交警大隊被公安部表彰為“全國公安機關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先進集體”;2009年被省公安廳表彰為“全省公安系統國慶60周年安全保衛工作先進集體”;2010年被省公安廳確定為網上督察系統建設的試點單位。
主要職責
(一)根據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信息,分析預測形勢,研究制定對策。
(三)組織和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各種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處置或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及重大治安、自然災害事故;組織實施全市禁毒緝毒工作。
(四)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爆物品和特種行業;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依法管理國籍,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等涉外工作進行登記、辦證、審批和管理。
(六)組織實施宣傳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依法管理機動車輛、駕駛員(不含農用運輸車輛等農業機械的牌證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七)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檢查和監督公安行政執法活動。
(八)負責本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安通信、計算機網路建設和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負責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消防管理、監督和滅火救災。
(十二)組織實施來本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宣傳工作;按規定的許可權做好機構編制、警銜及幹部人事等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組織實施警務督察工作,做好乾警違紀查處和公安信訪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的方案和措施,落實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和制度。
(十六)指導在我市的鐵路公安、森林公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協助管理駐松武警和消防部隊。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