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簡介
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05年,是由湖北大學志願者協會和化學化工學院團委指導的學生志願者組織,簡稱化院志協。自成立以來,始終以“奉獻自我、服務社會、實踐成才”為宗旨,秉承“以奉獻揚青春,與社會同進步”的志願服務理念,充分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倡導人間真善美,傳播社會文明,傳遞世間的愛心,把關懷帶給社會,用奉獻書寫承諾,用愛心丈量青春。
我們經過9年的發展、歷練,已成長為一個制度完整、紀律嚴明的組織。現設有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活動實踐部、新聞網路部和分隊長六大部門。在每年開學不久的志願者註冊中,化院志協的註冊率都高於90%,在每一年的換屆中,協會都會在化院團委的領導下經過面試、考核、實習等程式選舉幹部二十多人。我們力求打造一支工作有新思路、新方法的服務隊伍;開展了諸多形式各異、規模或大或小的志願者活動; 培育了一批又一批有熱心、有誠心、有恆心、有責任心的服務精神的志願者。
“啟聰活動”,為失聰兒童開啟知識的大門;“愛心包裹”,為貧寒山區注入溫暖的潺流;“雷鋒一條街”,是弘揚雷鋒精神的禮讚;“光碟行動”,讓我們輕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網聚愛心千家義賣”,我們高唱“只要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愛心募捐”,為患病小女孩送去來自21世紀大學生的幫助和溫暖;“趙家墩義務家教”,為學校周邊的孩了們的學習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積極、主動地參與由中國扶貧基金會發起實施的一項全民公益項目善行100。在2012.12暖冬行動特色活動中,我們為秭歸縣九畹溪中學送去了數袋過冬的棉衣等物品,為貧困地區的學習們送去了一份溫暖,在募捐的過程中喚起了同學們的愛心。具有化院特色的“打掃實驗室”這一常規活動,給我們化院學生創造了一個乾淨整潔的實驗環境,為化院老師分憂解難。每周六雷打不動進行的幫扶一對殘疾人夫婦的活動,是化院志協開展多年的特色活動,幫助叔叔阿姨打掃完房間後,我們都會與叔叔阿姨聊天,我們總是可以從叔叔阿姨幽默風趣的談吐中感受到他們樂觀的生活態度,這種言傳身教的感染讓我們能夠笑對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挫折,這將使我們終身受益!一直以來,我們都以一絲不苟的態度,飽滿的熱情,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舉辦每一個活動,打造了良好的志願者形象,在受到了包括中國扶貧基金會在內的多個公益組織的高度肯定。
歷經風雨,見證輝煌。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自其成立時起,憑藉自身獨特的魅力,吸引著湖北大學的莘莘學子,無數的志願者用汗水滋潤著心中的理想,用愛心溫暖著我們的社會,用熱情將志願者精神發揚光大。
組織性質
宗旨:奉獻自我,服務社會,實踐成才
口號 :我們是一家人,我們一直在行動。
準則: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服務精神:奉獻揚青春,用愛心溫暖我們的社會,用熱情將志願者精神發揚光大,與社會同進步。
部門機構
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由主席團和六個部門組成。其中,主席團設有一名正主席和兩名副主席,六個部門分別是: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活動實踐部、新聞網路部和分隊長部。
部門職責
主席團職責:
(一)研究和制定該院志願者工作計畫與組織發展計畫,組織制定修改該院志願者協會規章制度。
(二)主席團成員有參加周一總隊例會和組織周二院工作例會的義務。組織開展活動時,在巨觀上決策整個活動的各項事務。
(三)領導協調該院志願者協會各部門工作,配合校志願者協會工作以及加強與其他各分院志願者協會之間的相互關係,加強交流與合作。
(四)根據需要決定該院志願者協會職能機構的設定和變動以及決定是否提拔或免除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對所有幹事的考評與推薦。
(五)參照校志願者協會招新細則,根據該院實際情況確定年度招新和換屆工作。
(六)該院志願者協會主席有根據工作需要挑選主席助理的權利。
(七)其它規定職權。
秘書部
秘書部是協會文字記錄和材料收集整合部門,承擔各項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主要職則包括每次活動例會的人員簽到,做好出勤和會議記錄;管理經費,報銷,做好記錄;每次活動的總結做完後,及時寫好活動總結,在月底時,進行匯總、整理,寫好月總結,在規定時間內交到總部那裡,還有每學期的年度總結。還有志願者的註冊和完成平時志願者註冊本的登記;以及借開會場地,保管化院D216和D217的鑰匙。
活動實踐部
活動實踐部下分兩個部門,活動部和策劃部。活動部負責活動靈感的提出和蒐集;負責活動前的策劃、工具準備、活動中的組織活動和實施,活動期間對活動運行狀況進行巨觀把握。策劃部在活動開展前與活動負責人商討活動的過程,撰寫策劃書,並在活動實施前逐步完善,避免問題的遺漏,為志願者活動的實施提供切實可行的參考;策劃書需經院團委審核之後上交到校總隊備案。
宣傳部
承擔協會各項宣傳事務,負責活動前期宣傳、中期活動照片採集,後期新聞制。根據活動的策劃書,確定活動的主題、內容、時間、地點,設計宣傳稿和海報;確保海報及時出展,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在活動結束後需記得對宣傳材料進行收集保存。
新聞網路部
新聞網路部職責是活動稿件撰寫,活動拍照。在活動結束後及時將新聞稿件投往相應網站和報刊。收集和整理有關該院志願者協會的新聞稿件及活動照片,及時上傳到群空間,以便用於秘書部寫總結和來年的材料整理,同時也便於日後內部成員的照片需求。還要做好網路媒體宣傳,利用社交網路媒體如校導網、新浪微博、QQ空間等媒介上進行宣傳工作。
外聯部
外聯部主要負責活動經費的籌集,與該校其他組織溝通聯繫;加強院際、校際交流;代表協會對外聯繫各種志願服務。及購賣活動中所需的物品,在付錢時記得開發票,作為到秘書部報銷憑證和團委查賬憑證;而活動中所涉及的財務由外聯部管理,活動結束時財務涉及之處交接給秘書部管理。
分隊長部
分隊長部主要負責協會內涉及班級的活動聯繫、對接、宣傳事宜,同時積極協助其他部門工作;同時負責該院志願者的招募、註冊、管理,擴大志願者隊伍,動員班裡更多的人參與志願活動。活動前期,各分隊長在班裡通知活動,積極鼓勵帶動班裡的學生參與活動,做好人員登記;活動過程中帶好相機,做好照片採集工作,拍有代表性的畫面,擴大我們化院的宣傳。
歷屆成員
第 6 屆:
主席團:何 盼 範文斌 石浠
第 7 屆:
主席團:鄭龍雲 程祥 王金嵐
第 8 屆:
主席團:王宗濤 王易加 尹光華 張小霞
秘書部:謝雪娟 黃文靜 劉歡 黃朋 張陽陽 陳秋雨 陳錢 尹嬌 胡燕玲 鮑龍珠
活動實踐部:鄧舒願 陳柳 師文豪 盧勇 李同秦 諶林 潘宇 胡豪 魯鵬程 李鵬翔 高靖雯 龔成立 胡慶嬈 楊洋 李晉 羅晗
分隊長:馬興 艾群 李凱翔 李鵬 王皓 楊威 彭愛東 傅鵬 胡軒赫 王培昌
宣傳部:蔣潔婷 任丹丹 王夢瑩 陳 丹 陳先傑 余瑜峰 張曙光 詹歡 張娟 謝烜 汪思達
外聯部:張倩 黃瑤 肖松 馬雪瓊 堯燈輝 朱梅
馬驍瑋 段彩英 王文杰 郝小帥 劉喆
第 9 屆:
主席團:盧勇 師文豪 謝雪娟
秘書部:張陽陽 陳錢 陳秋雨
活動實踐部:李鵬翔 胡慶嬈 魯鵬程 龔成立 高靖雯 羅晗 楊洋
分隊長:王皓 李鵬
宣傳部:余瑜峰 張娟 汪思達 謝煊
新聞網路部:陳先傑 尹嬌
外聯部:郝小帥 朱梅 馬驍瑋
第10屆
主席團:王皓 李鵬翔 胡慶嬈
秘書部:李艷美 馬晗冰 曾澤華
活動實踐部:劉漣君 孫丹 尹佳成 吳攀洛 胡文強 戴沛 歐陽林
分隊長:林利佳 馬伶俐 操磊
宣傳部:周宏霞 盧斌 張迎新
新聞網路部:王景 楊冰清 王征
外聯部:馮思軍 蔣亞玲 龔雪燕
第11屆
主席團:劉漣君 林利佳 李艷美 孫丹
秘書部:譚麗莎 李珊 彭媛媛
活動實踐部:文菊 趙力 屈世楚 王瑩 江雄
宣傳部:李沙沙 徐佳峰 譚曌
網路部:張航 買迪努爾--木乃瓦爾 王永祥
外聯部:劉佳 潘俊逸
分隊長部:丁秀飛 鄧璐璐 杜文龍
協會章程
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章程
一、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 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是由自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服務事業的化學化工學院優秀青年組成的全校性團體組織。本組織直接在院團委的指導和領導下工作。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組織和指導化學化工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提高當代大學生的精神文明素質,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服務保障體系的完善,為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的所在地為湖北大學。
二、 任 務
第五條 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繁榮,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社會。
第六條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支援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培養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新世紀青年人才的形成和健康成長。
第八條 為城市發展,社區建設,人才培養,環境保護以及小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支援服務。
第九條 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倡導良好的社會
風氣。
第十條 維護和代表青年志願者組織及志願者的合法權益,致力於推進志願者 行動的法制建設,為志願者行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十一條 開展與高校志願者組織和團體開展關於志願者工作理論研究和活動經驗的交流,取長補短總結推廣經驗。
第十二條 培養優秀青年志願者,培訓青年志願者組織的管理者。
三、 會員制度
第十三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湖北大學在校本科生;
(二)優秀的有奉獻精神的,熱心從事志願者服務的大學生。
第十四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報名表;
(二)經院團委、協會主席團面試後批准;
(三)由院團委和本協會頒發會徽和會證。
第十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向本團體推薦會員;
(六)請求本團體維護其合法權益;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執行本會決議的義務。如對決議有不同意見,在執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以實際行動擴大志願者工作的社會影響;
(四)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主動關係社會,關心他人;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七條 會員利用團體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活動,必須經主席團批准上報團委。
第十八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並遞交申請於本協會。
第十九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可由主席團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報團委。
四 、考評制度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員須服從協會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員職權分明,互相協作,發揚團隊精神,共同奮鬥;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員必須參加協會組織活動、會議,秘書部做好記錄 ;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例會人員無故缺席者達三次以上、請假達六次以上開除會
員資格 。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員在活動中聽從負責人統一安排,不得私自行動,違反校規校紀嚴重者開除會員資格,並在一年內不可重新申請入會。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員參加任何活動均記入檔案,並加蓋協會和院團委鑑定章。
第三十條 本協會會員如對協會作出重大貢獻者,則給予一定特殊獎勵,年終優先考慮評優資格。
第三十一條 學期末協會根據會員會幹在活動工作中的表現申報團委,評出協會“先進個人"、“十佳志願者”、“優秀學生幹部”。
五 、經 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為服務社會公益及社會保障事業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濟來源為:院團委的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資金支出包括活動資金和日常經費支出。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六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章程的修改必須在志願者代表大會上經2/3以上代表通過方可進行。
七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所有。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
管理制度
第一章 例會制度
1.會議時間與地點:全體成員會議(每周一次)、主席團會議(每月一次)、各部門會議(每月一次)時間地點固定,不另行通知。若有變動,於會前一天通知。
2.會議的通知:會議通知由秘書部負責。如是簡訊通知,收到後必須回復。聯繫方式發生變化者須即時告知會議通知者,如若不然造成會議缺席者按無故缺席算。
3.會議主持:會議由主席團或各部門部長主持。
4.會議內容:傳達和學習上級的檔案精神和指示,總結上周工作,討論工作方向和重點,具體制定新的工作計畫並就有關事項進行討論。
5.會議記錄:由秘書部負責每次會議的詳細記錄並定期做出總結。各級別、各部門會議記錄經整理後交秘書部備案、存檔。
6.會議注意事項:
(1)凡通知到的與會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和缺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必須於提前請假,部長及以上級別需向主席請假,並找副部長替會,各部幹事需向所屬部門部長請假。無故遲到或無故缺席者,依照獎懲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中途有事者需由主席或部長同意方可離場。
(3)會議召開時所有參加人員必須關閉移動通訊工具,或將其調整為靜音狀態。會議期間不允許大聲喧譁或做其他與會無關的事情。
(4)會議在需要討論時鼓勵自由發言,但要嚴肅認真,切實有效,言簡意賅。尊重他人發言。
第二章 活動室(216、217)、報告廳使用制度
第一條 使用活動室(216、217)、報告廳時要做好使用記錄(秘書部人員將不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使用活動室(216、217)、報告廳內的公共財物。
第二條 志願者協會活動室(216、217)的鑰匙由院團委統一配發,由秘書部負責保管和使用。若鑰匙丟失,必須立即報告主席團。
第三條 志願者協會活動室(216、217)的物品由秘書部統一管理、統一記錄,如需借出使用,須先報團委老師,經團委老師同意,登記後方可借出,如有損壞丟失須照價賠償。
第四條 協會的所有成員必須以主人翁的態度來愛護活動室(216、217)、報告廳的所有財務,任何人不得把集體的辦公用品據為己有。
第五條 除例會外使用報告廳,要提前一天向院辦遞交申請,經批准登記後方可使用。
第六條 必須保持活動室(216、217)、報告廳的清潔衛生,每次活動完畢(如做宣傳板、開會等)後,必須布置整齊,清掃乾淨。
第七條 不得在活動室(216、217)、報告廳內進行聚餐、同學聚會、酗酒、抽菸。
第八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
第九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第三章 經費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第一條 協會活動經費主要來源包括學院撥款和商業贊助兩部分。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含預算制度、採購制度、報銷制度。
第三條 協會活動經費與財務管理由協會秘書部統一管理。
第四條 在經費使用上要以節儉為主,杜絕鋪張浪費。
第五條 協會各部門部長財務審批許可權在10元-20元;主席團許可權在20-50元; 50元以上活動經費,需經院團委審批;
第六條 協會活動經費審批程式:部門部長—主席團—院團委老師—院團委書記,一般情況下,逐級進行審批。
第七條 本制度所指經費使用範圍包括辦公易耗品、宣傳用品、活動獎品等,其他按照學院財務制度和採購程式執行。
( 二)預算制度
第八條 協會各部門開展活動必須制訂經費預算,無經費預算不得開展活動;
第九條 經費預算必須科學、合理、細化,不得虛報。
第十條 經費預算主要包括活動用品、宣傳費用、活動獎品、評審費用。
第十一條 活動按經費預算數額報各級審批,無審批不得開展活動;
第十二條 各部門開展活動前將審批後的活動方案(包含經費預算),交秘書部進行備案,無備案,活動開展後不報銷。
第十三條 預算審批後,一般情況下,要求先墊付後報銷,特殊情況下可以預借現金,最高額度不超過預算的50%。
(三)採購制度
第十四條 協會活動用品儘量集中採購,學期初制定採購計畫。
第十五條 協會的日常辦公用品由秘書部統一安排採購,部門按需領取。
第十六條 各部門開展活動時所需物品採購,需向主席團、秘書部提出申請,根據金額審批後,由秘書部採購。特殊情況下,部門可向秘書部報備後自行採購。
第十七條 定點採購需經主席團指定,各部門按照審批許可權簽單,報備秘書部。
(四)報銷制度
第十八條 正規商場購買物品,應開具正規發票(蓋有國稅或地稅印章以及企業財務專用印章)和採購清單,超市需附超市小票;因特殊原因無法開具正規發票,則需開據正規收據(收據上有企業或商店公章)。
第十九條 正規發票的內容要與清單一致、與報銷內容一致,且時間、地點相吻合。
第二十條 報銷時,每張票據後按審批許可權,應有經辦人、部門負責
人、秘書部財務負責人簽字且注意使用用途、時間等必要
信息。
第二十一條 活動結束後,活動總結、報告、圖片等資料由部門負責
人提交主席團審閱,主席審核報銷的證明後,報銷票據
交秘書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秘書部進行帳目登記後將證明和票據交校團委老師辦
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 檔案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內部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全面提
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及利用檔案,為協會發展服務,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檔案,是指協會從事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協會有保存
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秘書部部門人員應保證經辦檔案的系統完整(公文上的各種
附屬檔案一律不準抽存)。結案後及時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
職時應將經辦的檔案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
走或銷毀。
(二)檔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條 協會指定專人負責檔案材料的管理。
第五條 檔案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部長負責整理,交秘書部歸檔。
第六條 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由主席團審閱,交秘書部備案。三歸檔範圍
第七條 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典 型發言、會議記錄等。第八條 協會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第九條 協會的各種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請示、批覆、會議記錄, 以及各部門、其他分院協會的活動策劃和活動動態。
第十條 協會的大事記及反映協會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第十一條 協會的人事檔案、財務檔案以及志願者檔案。四歸檔要求
第十二條 檔案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的價值,分類整理,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十三條 歸檔的檔案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第十四條 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屬檔案、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
第十五條 不同年度的檔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對的最後一年歸檔內容裡面;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放在會議開幕年。
第十六條 檔案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屬檔案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其它檔案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檔案之間的密切聯繫並進行系統的排列。
第十七條 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五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第十八條 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
第十九條 按照歸檔範圍、要求,將檔案材料按時歸檔。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閱和借出檔案,發現損壞、丟失,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協會領導。
第二十一條 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
第五章 幹部考核制度
一 、考核說明
(一)志願者協會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項總分為100分(其中
基本分為70分,獎罰分為30分)。
(二)志願者協會幹部如有違反我校相關規章制度,並受到處分的,
上報院團委。
(三)志願者協會考核工作由院團委、秘書部負責,考核中團委、
志願者協會各部門互相監督。
(四)考核時間為每學期末,以院團委內部審核和志願者協會內部審
核的形式同時開展。
(五)考核結果公開,並接受民眾監督,如有疑問可以直接反應。
(六)本規定解釋權歸院團委、主席團。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二、 考核內容及標準
志願者協會幹部考核由五部分組成:“思想考核”、“例會考核”、“工作態度考核”、“活動布置會場情況考核”、“工作(活動)程式考核”。
(一)思想考核標準: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能準確地把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者加2分。
2、能維護祖國的利益,堅決維護祖國的尊嚴和榮譽者加2分。
3、能正確處理集體與個人關係,嚴以律己,關心他人,誠實謙虛,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者加2分。
4、能與廣大同學平等相處,善於聯繫民眾,團結廣大同學,努力成為同學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專業思想端正,學習目的明確,文化成績良好者加2分。
(二)例會考核標準:
1、實行定期定點開會制度,定於每單周二下午17:45在報告廳召開例會。
2、例會缺席者(無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者每次扣1分,無故請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請假者一次扣0.5分;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缺席。
3、每次例會或值勤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方便以後工作。記錄要求認真,字型工整、內容詳細。如沒有會議記錄者每次扣0.5分。會議期間需保持安靜,不準私自交談。
(三)工作態度考核及標準:
1、每個幹部都應該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安排的任務應積極、認真、按時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難及時提出,加以解決。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關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過5分)
2、凡是院團委或志願者協會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有按時上交者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動總結報告在工作和活動後一周內交致秘書部,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組織好所屬部門工作,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門、非本部門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對工作情況不屬實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間有勾心鬥角者酌情扣5-10分。態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四)活動布置會場考核及標準:
1、無故不參加者一次扣5分,遲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會場布置沒有秩序或會場較亂者酌情扣2-5分,質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項活動過程中各部門要積極互相配合,如有不執行者每次扣5分。
(五)工作(活動)程式考核及標準: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難必須在例會上提出解決,不能私自解決,否則扣5分。
2、如果有活動必須在前一周例會上提出意見或想法,經過大會商議和團委同意,且在下周例會上由主席宣布,將可實行活動計畫,否則不能私自實行。
(六)嘉獎方面:
1、舉辦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出現問題能及時向主席團或團委反映,視情況加2-5分。
2、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視情況加1-5分。
3、對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成績顯著、突出者,加5分。
4、為維護志願者協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每次加3分。
5、主席團下達的任務能夠順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6、能夠對志願者協會工作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且合理者加3分。
7、本職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較好者加2分。
8、在職期間受到如下表彰或獲獎者:
院級 加5分/次; 校級 加10分/次;市級 加15分/次;省級以上 20分/次。
三 、考評方法
志願者協會每學期期末測評一次,測評採用下列方式:
(1)個人自評(20%):
每個幹部依照考核制度,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對自己進行自評。
(2)內部互評(20%):
依照考核制度,結合學期的實際工作,志願者協會幹部互相評。
(3)負責人上評(20%):
被測評人的上級負責人對其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評議。(具體為:幹部及主席團的負責人為團委老師)
(4)幹事評議(40%):
志願者協會全體成員均有權監督和評議志願者協會幹部工作的權力。每學期末,由秘書部發放志願者協會幹部審核表,成員認真填寫後再由秘書部回收。
四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加,總分低於60分者,上報團委並給與警告,低於50分者開除會籍。高分者給與表揚,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入黨、升降職的重要依據,並在團總支備案。
第六章 幹事考核制度
一 、考核目的:
對協會成員在任職期間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同時為評優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條件。
二 、考核內容:
對協會成員在品德、出勤、工作、民意四個方面進行量比評分制考核。
三 、考核內容:
本考核制度實行量比評分制,為每一個被考核幹事制定跟蹤考核表。基準分為80分,根據幹事在品德(10分)、出勤(30分)、工作(40分)、民意(20分)四方面表現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凡累計扣分超過40分,為不及格。不合格者,例會通報批評且不能參加任何評優,並由主席團討論是否予以勸退處理。
1、品德
在工作中,舉止不得體,與他人發生爭執等有損協會形象者,每次扣3分;工作消極,馬虎了事,態度不恭者扣3分;對違反《湖北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志願者協會章程》條款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出勤
會議出勤:參加會議須向負責人簽到,到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扣1分,無故曠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作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病假事假每次扣0.5分(須提前由本人提前向部長說明,否則按無故曠到處理)。
活動出勤:對已確定參加出席活動的成員,必須準時到場,服從安排。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1分,無故曠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作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四、 工作考核
1、凡協會要求完成工作,拒不執行扣5分,病假、事假扣1分,延誤一天扣1分,延誤兩天扣2分,延誤三天扣3分,延誤四天及以上按拒不執行處理,累計兩次不執行任務者在例會上通報批評。
工作時違反值班制度,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由負責人酌情扣1-5分。
3、故意欺騙主席團,各部部長,活動負責人者,在例會上通報批評,每次扣10分。
特:1、凡具創新精神,積極為協會出謀劃策,合理的每次加2分。
2、主動參與協作,如一部門幹事積極協助另一部門完成工作,由一部門部長反映情況並予以誇獎,由部長酌情加1-3分。
五、 民意考核
1、內部考核:每月根據成員的表現進行一次內部的考核,並記錄於跟蹤考核表中,學期末對表現突出的成員予以表揚,酌情加1-3分。
2、民眾考核:該院全體學生及教職工均可隨時監督協會成員言行、行動,對協會成員工作進行考核,可向協會反映。學期末對協會成員工作情況進行民意測驗,滿意率達90%以上予以表揚,酌情加1-3分。
六 、注意事項
1、考核工作時一項原則性極強的任務,協會各部門應予以充分重視。
2、協會成員自任職當月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況可以不對本人公開,未經主席團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況,對違反者要通報批評。但確保考核透明化,每月可將成員考核表得分公布,接受全體成員的監督。
活動一覽表
活動分類 | 活動名稱 | 活動時間 | 活動地點 | 活動對象 |
激情夏日 | 公園植樹 | 3月 | 戴家湖公園 | 化院學生 |
主席團換屆 | 4月 | 化院D-216 | 志協成員 | |
志協內部聯誼 | 5月 | 化院報告廳 | 志協成員 | |
歡樂兒童節 | 5月 | 校外社區 | 社區小朋友 | |
繁忙九月 | 校園迎新生 | 9月 | 大活門口 | 化院新生 |
寢室看新生 | 9月 | 新生宿舍 | 化院新生 | |
連隊慰新生 | 9月 | 二號體育場 | 化院新生 | |
招新宣講 | 9月 | 三號報告廳 | 化院新生 | |
招新面試 | 9月 | 化院D-216 | 化院新生 | |
社區探訪 | 9月 | 惠中社區 | 獨居老人 | |
金秋十月 | 回收軍訓服 | 10月 | 大學生活動中心 | 全校新生 |
黃鶴樓國小支教 | 10月 | 黃鶴樓國小 | 小學生 | |
參觀校史館 | 10月 | 湖北大學校史館 | 化院新生 | |
築夢飛翔 | 10月 | 校外社區 | 困難家庭 | |
培訓 | 10月 | 化院報告廳 | 全體志協成員 | |
整理圖書館 | 10月 | 校圖書館 | 圖書館圖書 | |
協助校醫院體檢 | 10月 | 校醫院 | 教職工 | |
溫暖冬日 | v站 | 11月 | 徐東大街 | 志協成員 |
霧霾知識普及 | 11月 | 校圖書館前 | 全校師生 | |
打掃實驗室 | 11月 | 化院實驗室 | 實驗室 | |
雷鋒一條街 | 12月 | 校內居民區 | 校內居民 | |
暖冬計畫 | 12月 | 校內 | 貧困山區小朋友 | |
愛心賣報 | 12月 | 徐東附近 | 白血病患者 | |
愛心包裹 | 12月 | 校外郵局周圍 | 貧困山區小朋友 | |
常規活動 | 趙家墩義務家教 | 4月、5月、6月每周五 | 趙家墩社區 | 社區小學生 |
殘疾人家庭 | 每周六 | 陽光福利院殘疾人 | 殘疾人夫婦 | |
整理省圖書館 | 每三周周末 | 省圖書館 | 化院學生 | |
e暖社區 | 每周四下午 | 東亭社區 | 社區居民 | |
蓓蕾學園 | 每周五下午 | 東亭社區 | 社區小朋友 | |
青山區、武昌區、復興社會福利院服務 | 每兩月一次 | 社會福利院 | 福利院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