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湖北中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總部位於武漢市漢陽區龍陽大道,經營範圍為人力資源服務。

基本簡介

湖北中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是經武漢市人事、勞動相關部門批准成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具有人事及政府部門的經營批文,為全國企事業單位 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人力資源服務的供應商。包括人才派遣、人事代理、勞務派遣、社會保險諮詢服務(為個人、單位提供社保代辦代繳,補繳社保,補交社保諮詢),薪酬管理、勞動關係服務、福利管理、招聘諮詢與服務等整體人力資源解決方案等。

相關背景

一、社保代理


1、社保代理對象
(1)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外國企業駐武漢代表機構,外地企業及駐武漢辦事機構,各類個體工商戶;
(2)律師、會計、審計等社會中介機構,社會團體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3)國有企事業單位招收的見習(試聘)期內的高校、中專校畢業生,通過人才市場招聘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新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4)國有企事業單位需要代理的在職、在聘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5)國家機關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6)辭職、辭退、解除聘用契約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軍人;自謀職業、待業的高校、中專校畢業生;
(7)其他要求委託社保代理的單位和個人;
2、社保代理的服務內容
1.負責繳納養老,生育,失業,工傷,醫療保險;
2.每月社保人員增減辦理手續;
3.為漏繳、少繳社 保費人員補繳社保費用;
4.負責員工各項社保待遇的申領;
5.負責社保理賠事務及其它勞動事務的辦理;
6、社保補交。
二、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契約,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工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勞動契約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全國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給出答覆,答覆確定了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則: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所謂輔助性,即可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崗位須為企業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指正式員工臨時離開無法工作時,才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一人臨時替代 
勞務派遣的具體形式有以下幾種:
1、完全派遣
員工完全派遣 助您全面降低使用風險
完全派遣就是用人單位將一些非核心員工(如文員、會計、軟體或項目工程師、市場行銷員、生產線簡單操作工、包裝工、保全、汽車駕駛員、炊事員、搬運工、清潔工、醫院護士、護工等);或用人單位的一些非專業性工作(如物業管理、清潔衛生、搬運等),外包給XX公司。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定、或專業勞務承包協定,由XX公司承擔這部分派遣員工整套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包括招聘錄用、勞動契約管理、績效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工資管理、保險福利管理、計畫生育管理等),並承擔所有的人事風險責任(包括法律、經濟賠償責任)。由派遣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轉移派遣
轉移派遣 助您成本最小化
面對不斷變化的勞動法律法規和稅法,以及企業兼併和重組而導致的大量人員崗位變動、調動,用人單位可將原已招聘錄用、並還需要繼續使用的員工,待契約期滿終止契約後,將勞動關係轉移給XX公司,由XX公司與這些員工簽訂勞動契約,用人單位再返租這些人員作為勞務工使用;用人單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員工派遣金和服務費,與所租用的員工不發生人事隸屬關係,這樣可助用人單位有效實現員工崗位調整,或跨地區調動,從而有效規避員工勞動契約變更風險。
轉移派遣就是有勞務派遣需要的企業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契約》,並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3、減員派遣
企業減員派遣 助您減員增效
減員派遣指企業對自行招募或者已僱傭的員工,將其僱主身份轉移至派遣公司。企業支付派遣公司員工派遣費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資金、福利、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僱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從而可幫助用人單位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4、試用派遣
新員工試用派遣 助您降低使用風險
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勞動契約期限一年期的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最長試用期只有6個月。而從心理學的角度,對一個人的全面了解需要2年的時間(因為人的行為在短期內是可以偽裝的),為了規避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時間太短,而又對新員工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用人單位可將新招聘員工(如技校生、中專生、大學專科生、本科生)勞動關係轉移到XX公司,由XX公司簽訂勞動契約;用人單位再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對新員工的忠誠度、敬業精種、責任心和專業技術能力,進行全面的了解、考察,可有效降低新員工使用風險。派遣形式可根據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採取靈活的方式進行。試用派遣這是一種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派遣公司,然後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於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三、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
1、人事代理服務內容:
社保、公積金管理
人事手續服務(轉正定級、職稱評定、落戶武漢條件)
檔案管理
薪資服務
2、人事代理服務對象
(一)各類非國有(三資、集體、民營、鄉企、私企等)單位和其他自願委託的各類國有企事業單位。
(二)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即各類流動人員)應該進行人事代理。
(1)辭職、辭退和解除聘用契約的人員;
(2)各類事務所和其他社會中介組織聘用的人員;
(3)各類非國有單位聘用的人員;
(4)自費大中專畢業和畢業研究生;
(5)自謀職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6)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
(7)其他各類流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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