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人民政府關於下達2007年財政收入任務的通知

各鄉、鎮和各徵收部門要認真分析稅源,細化收入任務,及時將財政收入任務和分部門徵收計畫分解到稅種上,落實到徵收單位,責任到人,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具體,措施有力。 入庫,縣財政局將根據各鄉鎮收入分月計畫完成情況合理調度資金,以提高各鄉、鎮組織財政收入的積極性。 四、財政收入任務納入年終綜合考核,其分值為考評總分的20%,以各鄉、鎮年終決算收入數據和縣財政局每月提供的月收入完成情況表為計算依據。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相關工作部門: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增強發展意識,加強對財政工作的領導,加大財源建設力度,不斷培植新的經濟成長點。根據2007年下達財政收支計畫,努力增收節支,確保全年收入任務的完成。
二、摸清本轄區內的稅源情況,建立稅源台賬,掌握底數,積極做好地方工商稅的代征工作,堵塞漏洞,防止稅收流失。
三、進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各鄉、鎮和各徵收部門要認真分析稅源,細化收入任務,及時將財政收入任務和分部門徵收計畫分解到稅種上,落實到徵收單位,責任到人,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具體,措施有力。嚴格依法征管,做到均衡 入庫,縣財政局將根據各鄉鎮收入分月計畫完成情況合理調度資金,以提高各鄉、鎮組織財政收入的積極性。
四、財政收入任務納入年終綜合考核,其分值為考評總分的20%,以各鄉、鎮年終決算收入數據和縣財政局每月提供的月收入完成情況表為計算依據。縣對鄉、鎮收入任務的考核總分為100分。
1、完成任務計80分,未完成任務按比例計分;
2、分月考核為20分,當月完成計畫計2分,未完成計畫不得分(考核月份為2—11月);
3、以上兩項實際得分乘以0.2係數為縣委、政府對各鄉鎮完成財政收入任務情況的考核分值。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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