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目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管的市管以外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共535家,其中藥品生產企業11家,藥品批發企業1家,藥品零售及零售連鎖經營企業110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7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133家;區屬醫療機構306家,共有藥械從業人員2000餘人。
單位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的初審和衛生監督管理;負責保健用品、保健食品生產的衛生許可初審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處方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中藥飲片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依法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全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八)依法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負責全區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從藥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全區藥品“三統一”工作計畫,公告工作事項;負責全區藥品“三統一”的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區藥品“三統一”工作的檢查、督辦及考核評定。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廣告。
(十三)貫徹國家食品檢驗工作規範,組織開展食品藥品檢驗工作。監督抽驗消費環節食品的質量;監督抽驗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質量。
(十四)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貫徹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