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繼母虐童案

渭南繼母虐童案

2017年3月,因長期遭繼母孫小倩虐待毆打,陝西省渭南市男童鵬鵬(化名)顱骨大面積損傷,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狀態。 2018年10月30日,渭南市臨渭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決孫小倩有期徒刑16年。2018年11月6日,孩子鵬鵬的生母不服判決表示抗訴,2018年11月12日,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答覆稱,量刑適當,不予抗訴。

案件經過

渭南繼母虐童案 渭南繼母虐童案

2017年3月,因長期遭繼母孫小倩虐待毆打,渭南男童鵬鵬(化名)顱骨大面積損傷。

案件傷亡

截至2018年11月12日,鵬鵬仍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狀態。

案件審理

2018年10月30日,渭南市臨渭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決孫小倩有期徒刑16年。其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 。

2018年11月6日,孩子鵬鵬的生母不服判決表示抗訴,2018年11月12日,鵬鵬生母收到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答覆稱,臨渭區人民檢察院研究認為,鵬鵬繼母孫小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不符合抗訴條件,不予抗訴。

案件進展

代理律師鄧學平表示,待判決生效後將申請法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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