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渥太華條約或稱 地雷禁止條約(Mine Ban Treaty),正式宣布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具對人員殺傷力的地雷,及銷毀、完全禁止一切殺傷地雷(反步兵地雷,又稱為AP地雷)。截至2007年,它已由155個國家參加中的40多個國家簽署,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俄羅斯和美國不是締約國。
《渥太華禁雷公約》第一次審議大會在肯亞首都奈洛比開幕,來自100多個國家的代表審議了各締約國履行公約的情況,會議通過了《2005-2009年奈洛比行動計畫》以及《2004年奈洛比宣言》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努力,致力於解決地雷造成的各種問題。中國觀察員代表團出席了此次會議。
背景
1997年9月17日,國際地雷大會在挪威奧斯陸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殺傷人員地雷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同年12月3日,121個國家的代表在加拿大的渥太華簽署了這一公約,因此該公約又稱《渥太華禁雷公約》。
公約在得到45個國家批准後於1999年3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已有162個締約國。
至20世紀90年代初,殺傷人員地雷已經在幾乎所有使用了該種地雷的情況下造成了嚴重的醫療、人道和社會危機。當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聲明,用醫學術語來說,殺傷人員地雷已經造成了重傷、死亡和痛苦的嚴重“疫情”。
殺傷人員地雷本質上不能區分平民和士兵,而區分原則是國際人道法的基本要求。殺傷人員地雷在衝突結束很長時間後仍在繼續爆炸,大多是不分皂白地造成平民的死亡和殘疾。
殺傷人員地雷所造成的傷害尤其可怕,經受了戰爭考驗的外科醫生認為這種創傷是最難醫治的。那些從地雷爆炸中倖存下來的人一般都肢體粉碎而需要截肢、要進行多次手術並經歷漫長的身體康復過程。他們終生殘疾,還要忍受殘疾帶來的社會、心理和經濟影響。殺傷人員地雷的後果並非“意外”:這些武器是專門設計成用於粉碎肢體和生命至無法補救的地步。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一線外科醫生直接目睹了殺傷人員地雷在世界範圍內給平民造成的廣泛且可怕的痛苦。正是為了應對殺傷人員地雷所造成的傷害的“疫情”,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10年前呼籲對殺傷人員地雷予以全球性的禁止。該組織的呼籲得到了各國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的聲援,並引起了國際禁雷運動組織的注意,該組織最早發出了類似的呼籲。公眾對殺傷人員地雷對平民造成的可怕傷害的痛恨與日俱增,鑒於此,以加拿大為首的各國政府於1996年開始協商並於一年後通過了《禁止殺傷人員地雷公約》(下文中簡稱為《渥太華公約》)。1997年,國際禁雷運動組織及其協調官喬迪·威廉斯(Jody Williams)因在禁止殺傷人員地雷方面的工作而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宗旨
《渥太華禁雷公約》的宗旨是立即、全面禁止殺傷人員地雷。公約規定,締約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發展、生產、獲取、保留或轉讓殺傷人員地雷,唯一例外是各國可為排雷培訓目的,保留或轉讓少量殺傷人員地雷;現存的所有殺傷人員地雷將在公約生效後的四年內予以銷毀,現有雷區在10年內清掃乾淨;各締約國應將本國執行公約的措施、庫存和境內布雷的詳細情況及銷毀計畫等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年度報告;如締約國之間就履約問題產生疑問,可提出澄清要求,甚至可要求赴該國進行“實情調查”。
締約國
除芬蘭和波蘭之外的所有歐盟國家,除古巴和美國之外的所有美洲國家,除埃及、利比亞、摩洛哥和索馬里四國之外的所有非洲國家都是《渥太華禁雷公約》的締約國。
中國、美國、俄羅斯聯邦、朝鮮、新加坡、芬蘭、波蘭、古巴、印度、埃及、利比亞、摩洛哥和索馬里未加入該公約。
中國與“渥約”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地雷引發的人道主義問題,充分理解並一貫支持國際社會為解決這一問題所作的努力。
中國雖未加入《渥太華禁雷公約》,但讚賞公約體現的人道主義精神,認同公約的宗旨和目標。中國多次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公約締約國年會,近年來一直在聯大一委對“《渥太華禁雷公約》的執行”決議投贊成票。這充分表明中國肯定和重視公約的重要作用。中國已經並將繼續通過各種切實、可行的途徑,積極參加國際掃雷合作與援助活動。
中國願與“渥約”締約國保持溝通與交流,為徹底解決殺傷人員地雷問題造成的人道主義關切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