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都尹[清都尹(中國古代官職名)]

清都尹[清都尹(中國古代官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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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都尹,中國古代官職名。唐史學家杜佑撰《通典》載:凡前代帝王所都,皆曰尹。南朝曰丹陽尹(今南京),後魏初曰代尹(治平城),東魏曰魏尹(治鄴城),齊曰清都尹 。北宋司馬光主編《資治通鑑》載:魏郡太守為魏尹,後北齊改魏尹為清都尹。

自北齊替代東魏,將魏尹改為清都尹,至北周武帝平齊,復改為相州(治鄴城,北周末,遷安陽),清都尹這一職稱存在時間終北齊一朝,短暫存在27年。

基本解釋

中國古代地方官職名,為南北朝時期北齊京畿最高長官。

魏郡太守為魏尹【後北齊改魏尹為清都尹】——《資治通鑑》

齊官有清都尹,蓋改魏尹為清都尹也。——《資治通鑑注》

北齊京師所治司州,置牧;清都,置尹。清都尹三品,三等。——《冊府元龜》

歷任清都尹

高思宗:北齊神武帝高歡從子,為清都尹。

高紹義:北齊文宣帝高洋第三子,初封廣陽王,後封范陽,歷侍中、清都尹。

高彥理:北齊孝昭帝高演子,武平初封王,位開府、清都尹。

高仁光:北齊武成帝高湛第七子,位清都尹。

段孝言:累遷儀同三司、度支尚書、清都尹。

資料輯錄

北齊書

《北齊書》(唐)李百藥

第十六卷 列傳第八
段榮子韶 孝言

榮第二子孝言,少警發有風儀。魏武定末,起家司徒參軍事。齊受禪,其兄韶以別封霸城縣侯授之。累遷儀同三司、度支尚書、清都尹。

第十二卷 列傳第四

淮南王高仁光,武成第七子也。性躁且暴,位清都尹。

北史

《北史》(唐)李延壽

卷五十二列傳第四十

汝南王高彥理,武平初封王,位開府、清都尹。齊亡入關,隨例授儀同大將軍、封縣子。女入太子宮,故得不死。隋開皇初,卒於并州刺史。

上洛王高思宗為清都尹,闢為邑中正,食貝丘縣乾。遭母喪,哀慕毀悴,殆不勝喪,遂至沈篤,頓伏床枕,又成風疾。

元和郡縣圖志

《元和郡縣圖志》(唐)李吉甫

卷第十六
河北道

相州(鄴郡)

至東魏孝靜帝又都鄴城,高齊受禪,仍都於鄴,改魏尹為清都尹。周武帝平齊,復改為相州。

通典

《通典》(唐)杜佑

卷第三十三 職官十五
州郡下

凡前代帝王所都,皆曰尹。南朝曰丹陽尹,後魏初曰代尹,東魏曰魏尹,齊曰清都尹。

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北宋)司馬光

卷一百五十五

魏郡太守為魏尹【後北齊改魏尹為清都尹】

資治通鑑注

卷第一百六十四

北齊書,慕容儼,清都武安人,皝之後也。按魏收地形志,東魏都鄴,以魏郡置魏尹,武安縣屬焉。五代志:齊官有清都尹,蓋改魏尹為清都尹也。

冊府元龜

《冊府元龜》(北宋)王欽若

卷六百七十一
牧守部

北齊京師所治司州,置牧;清都,置尹;余州置刺史,郡置太守,三等;上州刺史、清都尹三品,三等;中州刺史三等;上郡太守從三品,三等;下州刺史四品,三等。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清)嚴可均

卷一

高紹義(范陽王)
紹義,文宣第三子,初封廣陽王,後封范陽,歷侍中、清都尹。後主奔鄴,以為尚書令、定州刺史。兵敗奔突厥,即皇帝位,稱武平元年。周人購而執之,流死蜀中。

讀史方輿紀要

《讀史方輿紀要》(清)顧祖禹

卷四
歷代州域形勢四南北朝、隋

【史略】高歡起自晉州,東有殷、冀,遂滅爾朱,劫魏遷鄴,覆其宗嗣。

【都邑考】高氏繼東魏都鄴改魏尹為清都尹,以鄴為上都,晉陽為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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