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中國古代地方官職名,為南北朝時期北齊京畿最高長官。
魏郡太守為魏尹【後北齊改魏尹為清都尹】——《資治通鑑》
齊官有清都尹,蓋改魏尹為清都尹也。——《資治通鑑注》
北齊京師所治司州,置牧;清都,置尹。清都尹三品,三等。——《冊府元龜》
歷任清都尹
高思宗:北齊神武帝高歡從子,為清都尹。
高紹義:北齊文宣帝高洋第三子,初封廣陽王,後封范陽,歷侍中、清都尹。
高彥理:北齊孝昭帝高演子,武平初封王,位開府、清都尹。
高仁光:北齊武成帝高湛第七子,位清都尹。
段孝言:累遷儀同三司、度支尚書、清都尹。
資料輯錄
北齊書
《北齊書》(唐)李百藥
第十六卷 列傳第八
段榮子韶 孝言
榮第二子孝言,少警發有風儀。魏武定末,起家司徒參軍事。齊受禪,其兄韶以別封霸城縣侯授之。累遷儀同三司、度支尚書、清都尹。
第十二卷 列傳第四
淮南王高仁光,武成第七子也。性躁且暴,位清都尹。
北史
《北史》(唐)李延壽
卷五十二列傳第四十
汝南王高彥理,武平初封王,位開府、清都尹。齊亡入關,隨例授儀同大將軍、封縣子。女入太子宮,故得不死。隋開皇初,卒於并州刺史。
上洛王高思宗為清都尹,闢為邑中正,食貝丘縣乾。遭母喪,哀慕毀悴,殆不勝喪,遂至沈篤,頓伏床枕,又成風疾。
元和郡縣圖志
《元和郡縣圖志》(唐)李吉甫
卷第十六
河北道
相州(鄴郡)
至東魏孝靜帝又都鄴城,高齊受禪,仍都於鄴,改魏尹為清都尹。周武帝平齊,復改為相州。
通典
《通典》(唐)杜佑
卷第三十三 職官十五
州郡下
凡前代帝王所都,皆曰尹。南朝曰丹陽尹,後魏初曰代尹,東魏曰魏尹,齊曰清都尹。
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北宋)司馬光
卷一百五十五
魏郡太守為魏尹【後北齊改魏尹為清都尹】
資治通鑑注
卷第一百六十四
北齊書,慕容儼,清都武安人,皝之後也。按魏收地形志,東魏都鄴,以魏郡置魏尹,武安縣屬焉。五代志:齊官有清都尹,蓋改魏尹為清都尹也。
冊府元龜
《冊府元龜》(北宋)王欽若
卷六百七十一
牧守部
北齊京師所治司州,置牧;清都,置尹;余州置刺史,郡置太守,三等;上州刺史、清都尹三品,三等;中州刺史三等;上郡太守從三品,三等;下州刺史四品,三等。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清)嚴可均
卷一
高紹義(范陽王)
紹義,文宣第三子,初封廣陽王,後封范陽,歷侍中、清都尹。後主奔鄴,以為尚書令、定州刺史。兵敗奔突厥,即皇帝位,稱武平元年。周人購而執之,流死蜀中。
讀史方輿紀要
《讀史方輿紀要》(清)顧祖禹
卷四
歷代州域形勢四南北朝、隋
【史略】高歡起自晉州,東有殷、冀,遂滅爾朱,劫魏遷鄴,覆其宗嗣。
【都邑考】高氏繼東魏都鄴改魏尹為清都尹,以鄴為上都,晉陽為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