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聾兒語言訓練中心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殘疾人聯合會所屬事業單位清遠市聾兒語言訓練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清遠市聾兒語言訓練中心,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殘疾人聯合會所屬事業單位清遠市聾兒語言訓練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清遠市聾兒語言訓練中心,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全市聾兒、弱智兒童(學齡前)的康復訓練以及社區聾兒和弱智兒康復指導工作;承擔對基層訓練部、智障部及聾兒、弱智兒家長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開展聾兒的語言、心理、認知、體能和全面康復;做好聾兒聽力檢測,助聽器驗配,耳模的製作和康複評估工作。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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