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清遠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負責24小時晝夜值班,維護市委、市政府值守應急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承擔重大緊急情況的接收、報告和前期處置;辦理市應急委決定的有關應急工作方面的事項,督促落實省、市領導對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落實應急值守督查通報制度,參與全市政府系統應急值守組織檢查;協調指導較大及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和應急保障;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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