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

(三)承擔省屬長湖水庫(英德)移民工作;負責本市區域內新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六)承擔水庫移民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生產技能及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二)移民安置科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為市水務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處級。
一、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水庫移民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水庫移民的實際,代表市政府草擬水庫移民安置地方性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與省水利廳、省水庫移民工作局等上級部門聯繫移民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解決水庫移民的問題。
(三)承擔省屬長湖水庫(英德)移民工作;負責本市區域內新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四)編制全市水庫移民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完善移民生活設施,改善移民生產條件。
(五)管理、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和項目的落實。
(六)承擔水庫移民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生產技能及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七)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繫負責處理水庫移民生產、生活的有關遺留問題(含原飛來峽管理區撤區遺留問題)。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內設4個副科級機構:
(一)綜合科
承擔文電、會務、督辦、機要、檔案管理、公文審核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保密、政務、黨務等工作;承擔接待、車輛管理、政府採購、辦公樓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本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勞資、工會、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工作。
(二)移民安置科
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新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承擔水庫移民的政策宣傳教育和生產技能及職業技術培訓工作;承擔水庫移民安置信息管理和統計工作;承辦組織調研和擬定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細則以及制定本部門移民工作規範性檔案、制度等;處理原飛來峽管理區撤區的遺留問題。
(三)後期扶持科
指導各縣(市、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的規劃論證工作;編制全市水庫移民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結餘資金、庫區基金年度項目計畫和臨時性突發性應急項目的報批、驗收及指導、監督項目的實施的工作;承擔後期扶持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承擔後期扶持項目庫管理。
(四)計畫財務科
承擔機關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審核和管理專項資金,配合有關部門對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指導各地移民項目資金的監察審計工作;承擔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實施的績效及評估工作;承擔飛來峽水庫移民資金的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事業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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