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務調整
(一)取消“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的培訓工作”職能。
(二)將“人才招聘廣告(啟事)刊播”職能逐步社會化。
(三)增加參與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指導服務職能。
(四)從局機關劃入“國有、非公制企業有關人員調配”職能。
二、主要任務
(一)承擔全市人才公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與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就業。
(三)參與對人才中介機構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對全市人才交流行業協會進行業務指導。
(四)接受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委託,進行人事代理服務和人事檔案保管。
(五)辦理市直企業單位、非公有制企業的人才招聘和流動調配手續。
(六)承辦出國(境)人員政審和《人才居住證》的核准工作;
(七)受理人才境內外培訓業務和承辦國際人才交流業務等工作。
(八)開展人才資質評價和推介工作,受理人才素質測評。
(九)接受個人和單位委託,組織科技成果、專利技術、項目等智力交流活動。
(十)承辦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內設2個副科級機構:
(一)人才交流科
承辦出國(境)政審工作,市《人才居住證》的核准工作,辦理使用國家和市資助的重點出國(境)培訓人員事宜;辦理市直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人才招聘和流動調配手續;負責流動人員身份認定,辭職(退)後的復職手續,連續工齡計算,調整檔案工資,轉正定級;接受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委託,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和人事檔案管理;受理人才境內外培訓業務和承辦國際人才交流業務(出國留學生服務、自費留學、出國勞務)等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人才交流部門的人才交流業務工作,對全市人才交流行業協會進行業務指導;承擔流動黨員管理和黨組織關係接收、轉移工作;組織舉辦我市各類大型人才交流活動,組織科技成果、專利技術、項目等智力交流活動。
(二)人才市場管理科
承擔人事、財務、檔案、政務信息、黨務及其他日常工作;負責市人才智力市場的綜合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參與對其它人才中介機構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我市人力資源調研、規劃工作;受理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各類用人單位招聘、選拔人才、人才素質測評;組織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農村人才的評價推薦工作;承擔全市人才公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人才公共信息服務;承辦我市大中專畢業生報到就業派遣手續,辦理畢業生人事代理手續;審批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和審核就業見習補貼,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培訓、項目推介、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政策諮詢等服務,承擔高校畢業生實名制信息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舉辦我市各類型的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等。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