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價值

清算價值

清算價值是股份公司清算時每股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公司清算時股東能夠實際回收到的每股價值。如果公司可在清算時資產的實際銷售金額與財務報表上的賬面價值一致,扣掉一定量的清算成本,那么每個普通股的清算價值就會接近其賬面價值。清算價值與公司清算時的股票賬面價值有密切的聯繫,但二者並不相同。在大多數情況下,股票清算價值小於賬面價值,其中原因除了需要扣除清算成本之外,更主要的是公司清算時通常要以比較低的價格才能售出其資產。股票清算價值與票面的價值之間的聯繫較弱,總的說脫離票面價值的幅度比脫離賬面價值的幅度要大。當一種股票的賬面價值在公司面臨清算時仍高於其票面價值時,清算價值有可能略低於賬面價值但卻高於票面價值。而當賬面價值低於票面價值時,清算價值就更低了。清算價值是投股人能了解實際收取的價值,不僅僅是賬面上的或者計算中的,但它並不是交易價格。公司清算後,其股票不再存在,已從市場上退出,這時被交易的是資產而不是股票。

概念

根據字面理解,清算的含義就是: 變賣公司所有資產,得到償付負債的可用現金。

一項資產或一個公司的清算價值等於 它能夠被迅速賣出的估算價格。 如其破產時。 在蒸蒸日上的高利潤回報的產業中,公司的清算價值通常要低於它的股票市價。 而在夕陽產業內,公司的清算價格也有可能高於它的股票市價。 這通常也意味公司應該儘快退出這一產業。

兩種類型

根據清算的不同時間過程,清算價值又分為兩個類型:

正常清算價值

正常清算價值(Orderly Liquidation Value)。 這裡假設企業會將它的資產出售給最高競價者, 並假設清算在一個正常的出售過程下進行, 同時還假設企業有足夠的交易時間,能夠選擇適當的時機和有利的渠道(帶來最好售價)進行交易。

廉價清算價值

廉價清算價值(Distress liquidation value)。 這是一個“非常”價格。 它假設企業必須於同一時間(或接近於同一時間),將其所有資產出售給同一個或很少的幾個買主。 換句話說,企業不得不將其全盤賣給那些整體購買清算資產的專門機構。 很顯然,廉價清算價值要低於正常清算價值。

有時候,兩種價值的差異非常大,這取決於企業及其資產特徵。

此分類法的前提是,清算發生於預測期末。

基本信息

清算價值是指以評估對象處於被迫出售、快速變現或其他非正常市場條件為依據判斷的資產價值估計數額。

另外,在2007年11月份,中國資產評估學會出台的《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中定義了“清算價值”為資產評估價值類型中的一種,屬於市場價值類型以外的一種價值,其定義為“清算價值是指在評估對象處於被迫出售、快速變現等非正常市場條件下的價值估計數額。”並指出“當評估對象面臨被迫出售、快速變現或者評估對象具有潛在被迫出售、快速變現等情況時,註冊資產評估師通常應當選擇清算價值作為評估結論的價值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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