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水城隍廟

淶水城隍廟

淶水城隍廟位於縣城內東北隅,其現存建築仍保留明初之風格,城隍原為守護城池、保障治安之神。道教吸收其為神後,其許可權增至護國安邦、剪凶除惡、調風和雨、管理亡魂諸事。

淶水城隍廟位於縣城內東北隅。據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淶水縣誌》載:“城隍廟縣治東北,明洪武八年知縣董孟宗建正殿三間,後寢三間,前廈四間,東西廂房各一間,大門一間。弘治間知縣於輔建……嘉靖間貢士李廷口、郭景等率眾修……等等記載。”另據弘治《易州志》載:“此廟建於洪武八年(1375年),明弘治四年(1491年)、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隆慶二年(1568年)均有修葺。”
其現存建築仍保留明初之風格。正殿面闊三間,進深三間,平面成方形,為懸山布瓦頂建築。用四排柱,梁架結構為五架梁前出雙步、單步梁,後出抱頭梁,前坡長後坡短,全柱高5.12米,通高8米。後兩殿為硬山灰布瓦項式建築,飾正脊並施吻獸。亦用柱四排,面三、進三,梁架結構為五架梁前後施抱頭梁。裝修已改原貌。因為無道士看守管理,年久失修,呈倒塌之勢。後一度由縣劇團和幼稚園使用。
眾所周知,城隍原為守護城池、保障治安之神。道教吸收其為神後,其許可權增至護國安邦、剪凶除惡、調風和雨、管理亡魂諸事。官員赴任,首先到城隍廟拜神,宣誓造福一方,並求神護佑。
隨著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貫徹落實,為了弘揚發掘古老的道教文化,滿足廣大道教徒過好正常的道教生活,淶水縣道教徒於宗玲等積極向政府申請,要求恢復開放城隍廟道場,得到有關部門批准。城隍廟交由道教界管理使用,並於2006年11月重修,恢復了奶奶殿等部分殿堂和神像,每年的農曆十月初一至初六為城隍廟傳統廟會之期。2008年是日,城隍廟舉行了隆重的殿堂落成暨神像開光典禮活動,住持於宗玲致歡迎辭並介紹該廟情況,保定市道協會長劉崇漢和淶水縣民族宗教事務局長盧傑等有關領導應邀出席並做重要講話,千餘信眾參加了此次開光活動。(史理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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