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財務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2007年8月9日,中國銀監會深圳監管局以深銀監復[2007]231號檔案批覆同意深圳能源集團組建深圳能源財務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4日,深圳能源財務公司獲《中國銀監會關於深圳能源財務有限公司調整業務範圍的批覆》(銀監復2007[574]號),批准公司經營《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十項業務,領取新的金融許可證後正式掛牌營業;2008年6月18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銀監復[2008]192號”檔案批准,能源財務公司註冊資本由原來的2.6億元人民幣增加至目前的10億元人民幣,其中,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權、深圳媽灣電力有限公司持有20%股權、深圳市廣深沙角B電力有限公司持有10%股權。 公司正式運營以來,始終堅持“依託集團、服務集團、規範運作、科學發展”的經營方針,實施“內部銀行、財務顧問及部分策略性投資”的功能定位,通過“收支兩條線”的模式對集團內資金進行集中管理,最佳化系統內資源配置、提高資金效益、降低財務費用、保障資金安全,為集團發展提供穩健、高效的金融服務。
截止2009年上半年,公司總資產達到51億元,歸集資金30億元,綜合資金歸集度達到80%,對成員單位授信總額51億元,發放貸款餘額42億元,全年實現利潤總額56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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