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網路媒體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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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深圳市網路媒體協會成立於2006年5月,是由深圳市委宣傳部主管,經民政部門批准、登記、備案,由深圳地區從事網路媒體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組成。協會以會員單位為主,同時也接納在本行業有一定影響的個人。現有會員單位65家。
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深圳網路媒體相關機構,制定行約行規、倡導行業“自我約束、互相監督、公平競爭、健康發展”;發揮政府和網路媒體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橋樑與紐帶的作用、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反映行業的願望和合理要求;提高深圳網路媒體套用服務水平;促進網路媒體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更好服務社會。
深圳市網路媒體協會將大力推行網路媒體行業規範和自律公約,開展行業調研,加強行業交流,傳遞新技術,組織培訓、交流,參與國際合作,發揮網路輿論力量,為深圳市網際網路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

負責人介紹

會 長: 
宣柱錫(深圳報業集團黨組副書記、副社長、總編輯)
副會長: 
金 琇(深圳市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網際網路宣傳管理處處長)
廖子彬(深圳市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網路新聞宣傳處處長)
王 堯(深圳新聞網總編輯)許晨曄(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肖 冰(深圳市信息網路中心總工程師)
謝綠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增值中心總經理)
張玉波(深圳市迅雷技術有限公司副總裁)
苟 驊(深圳市奧一信息網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大明(深圳時刻網路傳媒有限總經理)
常務理事:
鄒子斌(深圳市文化信息辦公室主任)
隆 顥(深圳市易圖資訊有限公司總經理)
游洋彬(北京搜房網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
秘書長:
王 堯(兼)
副秘書長:
車美萍(深圳新聞網編委、行政總監)
王 薇(深圳新聞網行政副總監、深圳市網路媒體協會一屆常務理事會副秘書長)
李 京 (深圳市委宣傳部網際網路宣傳管理處副主任科員)

顧問團隊

陳思平
男,1948年12月生,江西省豐城市人。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深圳大學副校長,農工黨深圳市委主委,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陳思平是國務院特貼專家、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
宣柱錫
男,1964年7月生,吉林舒蘭人,哲學碩士,曾任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現任深圳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余新國
男,1964年2月生,浙江省溫州市人,研究生學歷,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深圳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
賈興東
男,1963年8月29日生,山西省臨汾地區人,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香港城市大學畢業,現任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副局長。
黃揚略
男,1952年12月生,廣東省徐聞縣人。大學本科學歷,現任深圳報業集團黨組書記兼社長、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總裁兼香港商報社社長,北京大學、武漢大學、暨南大學兼職教授。
傅峰春
男,1963年12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現任深圳廣電集團總工程師,深圳電視台總工程師。
萬捷
1962年6月生,雅昌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雅昌藝術網創始人、法人,中國民主同盟會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常委,中國文物協會理事,中國印刷技術協會數字印刷分會副理事長。第六屆“森達信夫印刷獎”一等獎獲得者,榮獲中國印刷屆最高榮譽“畢升獎”。

協會章程

深圳市網路媒體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中文名稱為“深圳市網路媒體協會”,英文名稱為“Shenzhen Association of Online Media”(簡稱SAOM)。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深圳地區從事網路媒體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組成的全市性、非贏利,以促進我市網路媒體行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服務於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市網路媒體行業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學術團體,對內組織制定行約、行規,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實現行業自律,倡導網路媒體的社會責任和專業精神;協調行業與政府主管部門的交流與溝通,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提高我市網路媒體行業的套用水平和服務質量,保障國家利益和用戶利益,普及網路知識,引導用戶健康上網;參與國內、國際交流和有關技術標準的研究;促進我市網路媒體行業的發展,發揮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行業對我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推動作用。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委宣傳部和登記管理機關深圳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深圳報業集團深圳新聞網(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1. 組織和推動會員學習網際網路新聞信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網際網路新聞傳播理論,不斷提高全行業的服務水平。
2. 向會員宣傳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願望及合理要求,加強雙方的交流與溝通。 
3. 制訂並實施網路媒體行業的規範和自律公約,協調會員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利益,提高行業的服務質量。
4. 開展我市網路媒體行業的調查和信息蒐集、整理、統計與分析工作,研究我市網路媒體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促進網路媒體行業的套用開發,探討本行業的發展規劃,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5. 組織與開展有益於網路媒體行業發展的活動,加強行業的信息交流,傳遞最新技術動態和市場信息,推進我市網路媒體行業的發展與套用。
6. 積極參與國內外有關本行業組織的活動,加強會員單位與國內外組織之間觀念和思想方面的了解和溝通,加強深圳市網路媒體行業與國內外同行間的合作與交流。積極組織本行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國際輿論競爭,通過網際網路向世界宣傳深圳、宣傳中國。
7. 編輯出版協會刊物、信息資料以及深圳市網路媒體行業發展狀況年度報告。
8. 承擔會員單位及其它社會團體或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9. 對會員單位網站的新聞和論壇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10. 開展有關本行業的其它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以單位會員為主,同時也接納在本行業有一定影響的個人會員。具體接受辦法由本協會常務理事會制定並實施。
第八條 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擁護並承認本協會章程;
2. 自願加入本協會,參加本協會的有關活動支持本協會的工作;
3. 單位會員是與網際網路行業相關的企業、科研、教育及學術團體。
4. 個人會員是在網際網路信息服務領域有一定專長和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1. 單位會員符合第九條第(一)、(二)、(三)款的企業、科研、教育及學術性團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協會秘書處審查,經常務理事會批准簽發會員證書。
2. 個人會員符合第九條第(一)、(二)、(四)款的個人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由協會秘書處審查,常務理事會批准,並簽發會員證書。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1、 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 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
3、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 參加本協會的各種活動;
5、 有權要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6、 有權對會員違反協會章程和公約,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要求協會採取相應措施;
7、 有權要求協會協調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8、 有權參加對其它會員的評議;
9、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需要履行下列義務:
1. 執行本協會決議,履行符合本章程的義務; 
2.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維護本協會聲譽和會員 的合法權益;
3. 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4. 按規定繳納會費(會費標準由會員大會通過);
5. 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為發展壯大本協會做貢獻;
6.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7. 接受會員評議,遵守評議章程,執行評議結果。
8. 維護團結、增進協作,不做有損於行業共同利益和信譽的事。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書。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1、 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
3、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制定年度財務預算並審核財務決算;
5、 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6、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召開、提前或延期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成員,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則,經民主選舉和充分醞釀協商產生。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理事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理事若干人。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責是:
1.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 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3.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取消會員資格;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等事項;
7.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本會的中、近期工作計畫;
9.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本會一般事項變更。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本會根據會務需要,可由常務理事會推舉深圳市各界支持網路媒體行業的著名人士和熱心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行業發展對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事業確有實際貢獻的若干人為本會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或顧問,指導本協會工作。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 堅持黨的方針、路線、政策,政治素質好;2、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3、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副秘書長為專職;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均為三年。可連選連任,但同一職位連選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經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2、 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3、 協調本協會內部各部門工作;4、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做出決定;5、 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6、 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年度收取會員會費。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期間,不收取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法規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管理預決算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 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6年2月2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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