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其主要職能是:一、制定全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少兒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補助基金及家屬統籌醫療工作計畫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三、負責上述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四、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五、負責因病、因(公)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的管理。
六、依據契約的約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進行管理。
七、負責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徵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職工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保險檔案等。內設14個處室和直屬單位,下設7個分局和19個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交通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區三樓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郵政編碼:518035
管轄範圍: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寶安區、龍崗區、鹽田區、光明新區、坪山
公交路線
1、乘坐捷運2號線(蛇口線)、4號線(龍華線)到市民中心站下;
2、乘公交N9路、E18路、高峰專線19、38路、41路、高峰專線43、60路、64路、107路、123路、234路、235路、236路、M262路、374路、M390路、398路、K578路、B686路到市民中心公交站下。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深發[2009]9號),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 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四) 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鑑定機構。
(五) 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七) 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九)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職位管理和公務員、職員、雇員管理;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十) 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十一) 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十二) 承擔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責任。
(十三)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榮譽
近年來,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勞動保障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求真務實,服務社會”的社保理念,狠抓隊伍作風建設,努力為廣大參保單位和參保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曾分別被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省人民政府、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市委、市政府評為“三優文明視窗”、“先進集體”、“文明單位”等。地理位置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2038號海天綜合大廈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