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工商聯

2、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的設定,指導其按期換屆選舉。 4、負責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中的黨員教育工作,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違反黨紀的行為進行相應處理。 5、領導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民營經濟黨建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工作部署;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劃;加強黨建工作,擴大黨建工作的覆蓋面,探索新形勢下黨建工作新路子;指導全區民營經濟和民營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2、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的設定,指導其按期換屆選舉。
3、指導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辦理黨員組織關係接轉;負責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黨組織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4、負責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中的黨員教育工作,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違反黨紀的行為進行相應處理。
5、領導區民營經濟和民間組織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6、協助區委統戰部做好全區民營經濟領域統戰工作。
7、承辦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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