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

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

中國首個從事公共藝術的專業機構 ,深圳市規劃局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城市公共空間藝術的研究、策劃、推廣工作;開展公共空間藝術(城市雕塑)創作工作;

中心由來

為加強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分類實施,進一步促進“設計之都”與國際接軌,深圳市政府決定將原“深圳雕塑院”更名為“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為市規劃局直屬事業單位。同時保留“深圳雕塑院”名稱。

主要職責

這是全國 首個從事公共藝術的專業機構,其主要職責為:承擔城市公共空間藝術的研究、策劃、推廣工作;開展公共空間藝術(城市雕塑)創作工作;承擔政府相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深圳市公共藝術中心將於2009年3月17日正式掛牌成立。

中心今年的主要工作是籌辦“2009深圳香港城市\建築雙城雙年展”,並將進行公共藝術的系列推廣活動。

成立背景

隨著深圳城市的發展,現有雕塑院的職能定位已不能滿足深圳人文精神和城市建設的需求。“城市雕塑”是改革開放以後,中國自創的一個概念,在已開發國家,一般使用“公共藝術”這個國際通行的概念。

公共藝術是指建立在公民社會基礎上,通過一定的資金保障制度,強調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利用雕塑、壁畫、城市小品、水體、綠化等各種藝術手段,對城市公共空間進行美化的藝術。當代公共藝術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在制度層面,強調公共性、公益性、公共空間藝術決策程式的民主化、市民的廣泛參與、制度化的經費保障等;二是在技術層面,它充分利用了各種藝術手段以及空間存在方式。 讓城市公共空間人文化、藝術化,這是城市公共藝術的基本目標。在國外,公共藝術不僅體現在城市雕塑、壁畫、景觀藝術等方面,還體現在許多城市設施乃至城市細節方面,例如休閒座椅、垃圾桶、候車亭、讀報欄、郵筒等等,這些都被視為公共藝術的組成部分。 公共藝術所涉及的這些問題和方向,正是深圳作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先鋒城市在國內所應該率先進行探索和嘗試的。

經過認真調研,市規劃局認為應該從我市城市發展的整體需要出發,從有利於形成完整的城市公共空間服務體系(指從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城市建築、城市景觀環境到城市公共藝術的整體系列)出發,從市政府賦予我局的綜合職能出發,以“公共藝術”和“公共服務”為主線,重新界定雕塑院的職能定位,改變雕塑院現有比較單一的“創作”職能。即對原職能中的“創作”,凡是能從社會購買的,全部改為社會購買,僅保留少量的非營利性創造職能;強化其塑造城市公共藝術,提升深圳城市內涵品質,為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性服務的職能;強化其為市政府及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供相關技術性、專業性、事務性服務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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