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加掛“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牌子)為深圳市公安局內設的副局級直屬單位。

基本慨況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加掛“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牌子)為深圳市公安局內設的副局級直屬單位。支隊內設指揮處、政秘處、車輛管理處3個正處級機構和交通管理處、交通科技處2個副處級機構,下設機動、偵查、高速公路、口岸、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龍崗、光明、坪山、龍華、大鵬14個副處級建制的大隊和拯救中心、科研所、訓考場3個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全支隊設22個科、6個車管分所、3個事業單位和81箇中隊共112個科級機構。

支隊編制2169名,其中行政編制2090名,事業編制68名,雇員編制11名。現實有人數2313人,其中10名職工。領導職數:副局級警官2名,正處級警官6名,副處級警官31名,正科級警官159名,副科級警官181名。

機構領導

郭向陽 局長

賴新偉 政委

劉樹華 副局長

徐煒 副局長

羅偉國 副局長

崔炳華 副局長

隸屬機構

機構名稱 職能介紹

福田大隊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羅湖大隊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口岸大隊    負責羅湖口岸、皇崗口岸、保稅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南山大隊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鹽田大隊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寶安大隊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龍崗大隊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

機動大隊    負責交通警衛任務及交通安全保衛工作,保障道路安全暢通。

偵查大隊   一、負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查和追逃工作;

二、查處制銷假牌假證及使用假套牌車輛案件。

高速公路大隊   負責維護全市高速公路沿線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事故處理、打擊車匪路霸、警衛安全保障工作。

光明大隊   負責對光明新區進行交通管理、車輛管理及違例處罰

坪山大隊   負責對坪山新區進行交通管理、車輛管理及違例處罰

龍華大隊   負責對龍華新區進行交通管理、車輛管理及違例處罰

大鵬大隊   負責對大鵬新區進行交通管理、車輛管理及違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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