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縣旅遊局

淮陽縣旅遊局是一個國家旅遊機構。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業發展的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淮陽縣旅遊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旅遊局局長張萍,副局長段禮中。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業發展的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淮陽縣旅遊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實施保護、開發和利用旅遊資源的具體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景點、景區和旅遊基礎設施;搞好旅遊市場調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

3、依法管理旅遊市場,培育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規範旅遊市場行為;負責旅遊接待創匯的統計匯總和分析,監督檢查全縣旅遊市場經營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旅遊接待和旅遊經濟指標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4、負責全縣景區、景點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和質量等級申評工作。

5、負責全縣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和旅遊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並組織參加上級部門的考核、發證、評定業務技術職稱等項工作。

6、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設計、策劃和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戰略。

7、負責全縣出境旅遊業務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8、負責旅行社(含各類旅遊公司)旅遊服務中心、旅遊車船公司、旅遊購物中心等各類旅遊企業的管理及旅遊涉外星級賓館、飯店的上報審批和管理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指導旅遊安全和旅遊娛樂等工作,監督檢查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規範旅遊企業經營行為。

10、負責指導全縣旅遊商品的開發、包裝和促銷。

領導班子

張萍 旅遊局局長 主持旅遊局全面工作

段禮中 旅遊局副局長 負責旅遊業務工作,分管旅遊市場開發股、旅遊行業管理股、旅遊質監所(旅遊執法大隊)。

宋 昌 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政工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股、弦歌台管理處。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起草檔案,負責文電、檔案、保密、財務、印章管理、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安全保衛等工作。

2、旅遊市場開發股。研究擬定我縣旅遊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我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包裝和市場行銷;負責旅遊市場調研工作。

3、旅遊行業管理股。指導管理我縣旅行社、旅遊涉外飯店、車船公司及旅遊涉外定點單位;負責全縣出國旅遊及赴港、澳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管理;監督實施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的標準化工作;負責擬定旅遊發展規劃;負責我縣旅遊資源調查和開發規劃的制訂、審批;負責全縣景點、景區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和質量等級評定;指導監督全縣旅遊行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工作。

4、人事教育股。負責我縣旅遊從業人員的質量管理;制訂和實施旅遊人力資源開發戰略;擬訂並監督實施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崗位的合理流動;指導我縣旅遊業(旅行社、旅遊定點賓館飯店、景區、景點、遊樂場、旅遊商品與旅遊交通企業等)的機構設定與職位分析;負責對導遊員等旅遊從業人員的證件管理。

5、旅遊質監所(旅遊執法大隊)。負責我縣旅遊景區、景點、旅行社、遊樂場、旅遊定點飯店、旅遊購物中心、旅遊車船公司等旅遊企業的服務質量監察、監督;負責外地各類旅遊從業人員在我縣境內服務質量的監察監督;負責旅遊行業設施標準與服務標準的檢驗認定;依法受理各類旅遊投訴,處理旅遊糾紛;依法保護旅遊者與旅遊從業者的合法權益。

6、弦歌台管理處。負責弦歌台景區的規劃、開發、建設施工管理;負責弦歌台景區的宣傳促銷、門票銷售等旅遊業務經營管理;負責弦歌台景區從業人員的聘用、培訓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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