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黨委書記、局長:章銀髮
主要職責
市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領導和指揮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
(四)組織、協調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揮、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和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領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籍事務。
(六)負責消防工作。組織、指導、監管、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管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
(九)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監管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省領導、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市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刑事、信息通信、網偵等技術建設。
(十四)擬訂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制度的落實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承辦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審批事項。
(十七)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監督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八)協助管理全市公安消防現役部隊。
(十九)負責全市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擬訂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十)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做好全市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教育訓練、宣傳等工作。
(二十一)加強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二十二)指導和管理林業公安的業務工作。
(二十三)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機要保密辦公室)
負責收集、分析、反饋公安綜合信息;組織指導對全市公安工作情況的調研及理論研究工作;負責綜合文秘、機要保密和檔案的管理指導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2、科技信息通信中心
承擔全市公安科技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公安科技建設規劃及項目的論證、評審、驗收等工作;承擔全市公安技術防範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市公安科技套用指導和重大科技建設項目管理;承擔全市公安科普宣傳、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設和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套用軟體開發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網路、電話圖像、視頻等設施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公安無線電管理;負責公安信息通信網路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3、警務督察支隊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承擔全市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法制科
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法制及執法規範化建設;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市局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的審核工作;承辦全市公安機關行政複議、訴訟工作;指導勞教、治安處罰等案件的業務審核及國家賠償的理賠工作。
5、出入境管理科
依法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進行管理,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的案件;管理國籍事務,管控不準出入境人員。
6、信訪科
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查辦信訪及控告、申訴案件;督促、檢查移交、交辦的信訪問題和控告申訴案件的辦理情況;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信訪工作。
7、裝備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經費等警務保障制度和標準;負責警用裝備的採購、供應等工作;負責編制和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經費預、決算及國有資產管理與採購;管理全局財務和預算外資金,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業務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全局房產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
8、審計科
承擔全局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和領導批辦的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審計工作。
9、警衛處(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警衛處)
指導全市警衛工作;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省級領導、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指導經常有警衛任務的接待單位做好駐地、活動場所的各項安全基礎工作。
10、國家安全科
負責掌握全市涉外敵情和政治動向;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和事件的處置工作,研究制定對策;組織有關偵查調研等工作。
(二)直屬機構
1、指揮中心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動態警務信息;協助局領導統一指揮、調動各警種進行協同作戰;協調處置緊急警務;協調處置跨地區的重大行動、重大案件和重大事件;承擔市局110報警服務台工作。
2、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管理分局)(副縣級)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組織和指導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依法履行對全市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全市道路安全管理的網路建設及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和套用;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3、刑事偵查支隊(副縣級)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動態,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組織、指揮、協調全市有較大影響和跨市、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承擔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情報、刑事政策諮詢服務工作。
4、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縣級)
承擔全市經濟犯罪情報信息蒐集、研判和套用工作,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和維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有影響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5、治安管理支隊(治安案件偵查支隊) (副縣級)
依法履行對戶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種行業、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險物品的監管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民眾性治安防範及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協調重特大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查處、偵辦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派出所和城鄉社區警務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及全市保全服務業管理和技術防範工作;指導行業公安業務工作。
6、特警支隊(副縣級)
負責處置暴力恐怖、嚴重暴力性犯罪;處置暴亂、騷亂事件;處置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其他應當由公安特警隊承擔的任務。
7、打黑除惡專業支隊(副縣級)
負責全市涉黑涉惡犯罪情報信息蒐集、研判和套用工作,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有影響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配合上級公安機關開展打黑除惡工作。
8、技術偵察支隊(職責略)
9、國內安全保衛支隊(職責略)
10、防範和處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隊(職責略)
11、禁毒支隊(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動態,研究擬定對策;組織、指導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和跨市毒品案件的偵辦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毒品預防宣傳教育、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吸食人員動態管控以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2、監所管理支隊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監管場所安全防範和被監管人員的監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組織指導監管場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導、監督留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工作。
13、網路安全保衛支隊(職責略)
14、情報支隊(職責略)
15、公安消防支隊(綜合應急救援支隊)(現役)
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工作;承擔全市火災撲救、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消防部隊的隊伍建設、教育訓練和後勤保障工作;檢查、監督消防產品質量;負責企業消防隊伍的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全市綜合應急救援任務。
(三)政治部暨人事科、宣傳科、教育訓練科、離退休工作科。
人事科:負責全局組織、人事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銜管理及人民警察錄用、表彰獎勵、優撫相關工作;負責全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
宣傳科(新聞中心):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關係建設和公安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和協調全市公安輿情引導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社會宣傳工作;負責新聞發布的組織工作。
教育訓練科(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業務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教育培訓基地建設;承擔省公安廳下達的調訓工作。
離退休工作科:負責市公安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公安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四)掛靠管理機構
1、淮北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審批辦公室
承擔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日常工作,按照規定辦理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審批案件。
2、淮北市第一看守所
負責對市局直屬辦案單位及檢、法部門依法逮捕、刑事拘留和起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對留所服刑人員進行監管和勞動改造。
3、淮北市第二看守所
負責對市局分設機構及檢、法部門依法逮捕、刑事拘留和起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對留所服刑人員進行監管和勞動改造。
4、淮北市拘留所
負責對市局直屬機構和分設機構及法務部門依法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的看管教育。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