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攤銷法概述
淨值攤銷法是根據使用部門、單位當期結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淨值和規定的月攤銷率(一般為10%),計算各使用部門應負擔的攤銷額。計算每月攤銷額而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淨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計畫成本減去累計攤銷額後的餘額。採用這種攤銷方法,從單項低值易耗品來看,其各期的攤銷額隨著使用期間的推移,攤余價值的遞減而逐期遞減。在它報廢前會保留一部分未攤銷的價值,這樣有利於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監督。對比五五攤銷法,其產品成本負擔比較合理。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種類複雜、數量多、難於按件計算攤銷額的低值易耗品。
任何方法的使用都是附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自主選擇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方法,但所用的方法不能隨意變動。
淨值攤銷法的計算公式
淨值攤銷法的計算公式為:
- 某部門低值易耗品的月攤銷額=該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淨值×月攤銷率
- 該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淨值=該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成本-已攤銷額
在採用淨值攤銷方法時,要為各個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設定明細分類帳,反映各個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減少、結存的成本和已攤銷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