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多年來,桓台縣委縣府高度重視科技工作,健全科技機構,加大科技投入,科技工作取得顯著工作成效,科技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漸明顯。2010年全社會研發經費占GDP比重達到2.57%,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49.3%。創新平台建設取得重大突破,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達到 34家,院士工作站7家,新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8家,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1家,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5家,5家企業牽頭或參與組建了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創新能力不斷提高,2009-2010承擔上級各類科技計畫81項,獲取無償扶助資金5210萬元;鑑定科技成果項32項,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17項,國內領先水平的13項。專利申請量每年遞增50%以上。
另在這次考核中,我縣劉春傑、高連義、邢明哲三位同志被評為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先進個人。
領導分工
徐立: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科技局全面工作。
毛良吉: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工作,負責黨支部等工作。
孫德春:黨組成員、地震局局長,負責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綜合管理科工作。
高東海: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畫業務科工作。
苗建國: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高新技術轉化辦公室工作,負責人才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和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
2、研究擬定“科教興縣”發展規劃,並牽頭組織“科教興縣”戰略的實施。
3、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
4、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5、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6、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制定並組織實施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高新技術產品的初審推薦和管理工作。
7、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工作,協調管理科技合作計畫、科技合作協定等工作。
8、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9、負責新建和調整科技型民辦非企業單位及科研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及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11、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負責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12、指導協調各鎮、城區街道辦以及縣政府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13、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提出促進與科技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負責縣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政府專利獎的初審、推薦工作;負責專利統計、年報、專利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14、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的地震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縣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協助市局管理全縣範圍內的抗震設防、地震安全性評價、已建房屋建築震害預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15、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科技局設4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具體承擔機關文秘、信息、宣傳、工會、財務、檔案、信訪、機要、督辦、保衛、保密、會議組織、行政管理等工作;研究擬定科技財務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縣科學事業費的預算、決算,監督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的組織、人事、勞資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辦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2、科教興縣辦公室
負責科教興縣戰略規劃、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處理科教興縣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組織全縣科技進步考核;組織協調各鎮、城區辦、縣直各部門以及各企業推動科技進步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承辦各級創新型企業的初審、推薦和管理工作。
3、計畫業務科
研究提出我縣科技發展重點領域和優先發展支持的關鍵技術,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南;綜合協調各類科技計畫的編制和重大科技項目的立項和管理;負責縣科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配置使用;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程,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工作;管理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負責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篩選上報和組織實施,承辦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業創新技術聯盟、企業重點實驗室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初審、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研究擬定科技促進工業、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戰略和政策;草擬並組織實施工業、農業、醫藥衛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參與指導高新技術示範園區建設;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與開發,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
4、綜合管理科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辦法》,提出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研究擬定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獎勵等政策和管理辦法;具體承擔科技成果的鑑定和縣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市級科技技術獎勵的申報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推廣計畫項目指南的制定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培育和管理技術市場的政策措施;承擔技術出口的審查和科技保密工作;具體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承辦新建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事項;承擔全縣民營科技工作和民營科技園區建設的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科學技術局機關編制10名,行政編制8名,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歸口管理事業單位
桓台縣知識產權局,為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下屬事業單位情況
桓台縣地震局,為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桓台縣高新技術轉化辦公室,為股級全額事業單位,編制3名。
服務承諾
為進一步最佳化企業科技發展環境,加快我縣自主創新,實現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又快好發展,科技局全局人員將努力解放思想,振奮精神,自提標桿,自我加壓,積極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工作措施,全面改進和提升工作服務水平,認真紮實地做好各項工作,為早日建成創新型縣做出積極的貢獻。我局面向社會作如下工作承諾。
一、積極爭取上級各類科技計畫。全面掌握我縣企業技術研發項目狀況,對照上級科技計畫的支持方向,積極引導和幫助企業進入國家、省、市實施的國家科技攻關計畫、863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型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使更多的項目擠進國家、省、市計畫盤子。對已列入計畫的項目要抓在手上,緊盯不放,安排專人靠上做工作,幫助項目單位協調好與上級科技部門的關係,確保上級的各項扶持資金和政策儘快落實到位,保證項目順利進行。
二、加快企業研發機構建設。鼓勵和支持企業組建技術研發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積極幫助其申請認定為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後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利用好上級的各項扶持政策和資金支持。積極組織企業開展各項技術研發活動,爭取上級更多的研究課題,努力建成一批集研究開發、設計、製造於一體,具有較高實力和水平的企業研發機構,逐步形成“研發-中試-創業”的產業創新鏈。
三、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利用。藉助國家、省、市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的各項扶持政策,組織力量篩選一批與我縣主導產業相符合的先進、成熟、適用的科技成果和技術,推向農村和各企業,解決我縣工、農業生產以及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發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快我縣農村、企業的技術升級和進步。
四、建立企業與科研機構的對接合作機制。認真深入到企業進行調查研究,了解企業在實際生產中的遇到的技術難題、人才需求、科技項目需求等情況,然後帶著這些問題,與企業一起主動跑大學和科研院所,幫助企業解決相關的技術需求、洽談合作意向、建立交流機制,積極引進技術成果、高科技人才和高附加值項目。同時,充分發揮桓台科技網站的作用,及時收集各個名牌大學、科研院所最新研究的高新技術成果在網上發布,並無償為縣內企業發布難題招標、引進項目、尋求合作的情況,為企業與院校開展合作搭建起快速便捷的網上平台。
五、 開展科技項目招商。由一名副局長牽頭組成科技專業招商隊,利用到大學招商、到院所招商、科技合作洽談會招商、淄博新材料論壇招商等多種形式,主動跑出去,請進來,積極宣傳我縣發展科技的優惠政策,宣傳我縣發展的大好形勢,努力吸引一批高科技項目和高科技人才落戶我縣。
六、提高工作服務質量。實行政務公開,明確各類科技計畫申報、成果鑑定、專利申請、技術獎勵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程式,明確各項科技扶持政策和科技經費配置使用辦法,進行陽光操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工作效率,奉行“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工作作風,對行政審批事項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時辦結制,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強化服務意識,在全體人員中開展“經濟大發展,我們怎么辦”的大討論,把思想統一到為全縣經濟發展服務、為企業科技進步服務上來,努力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積極高效地開展好各項工作。
科技進步獎
一、評選範圍:凡我縣上年度經省市科技系統組織鑑定的科技成果項目均可參評。凡獲省市科技部門獎勵的項目不再參評。
二、科技進步獎的評選,按科技成果的技術水平、經濟社會效益及推動科學技術進步的作用大小,進行綜合評審。
1、技術水平原則。評選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為:國際領先、國際先進、國內領先和國內先進。同等水平鑑定的科技成果,按照鑑定專家的層次和權威性進行評選;
2、經濟社會效益原則。按照科技成果所帶動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由高到低進行評選;
3、推廣套用前景及對社會貢獻原則。按照科技成果推廣前景的大小、對行業和地方科技進步的帶動和引領作用大小進行評選;
4、兼顧行業的原則。工業項目按不同專業評選出代表性強的項目授予一等獎或者二等獎,農業、衛生等社會事業項目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大小,選擇對社會貢獻大的項目授予一等獎或者二等獎;
5、兼顧不同單位的原則。同一單位(集團公司)申報多項科技成果的,按照以上原則評選出先後,一等獎、二等獎分別只保留一項,其它授予三等獎。
三、參評單位凡涉及縣政府一票否決事項的,該單位所申報項目不予授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