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淄川分局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加強對直銷企業和直銷行為的監管,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機構簡介

淄博市工商局淄川分局為淄博市工商局下屬單位,內設8個行政科室、2個副科級直屬局和4個事業單位,下轄2個正科級專業管理所、8個副科級工商所和1個股級工商所,全局在崗幹部職工共212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開展企業年檢;依法對轄區內各類企業進行日常監管,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依法對全區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加強對直銷企業和直銷行為的監管,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依法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六)依法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查處違法契約案件,打擊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調解契約糾紛;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八)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九)依法組織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及其他商標違法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推薦著名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承擔商標印製單位和註冊商標的驗證工作;管理轄區內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特殊標誌和商標使用許可行為;監督和指導商標民間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局的人事、財務、國有資產、裝備、基建等工作;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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