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備戰狀態原因
為使消防大隊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不斷提高快速反應能力,保證執勤任務的圓滿完成,大隊實行備戰狀態戰備等級
戰備等級分為經常性戰備、二級戰備、一級戰備。經常性戰備
消防大隊在完成經常性執勤任務時所保持的戰鬥準備狀態為經常性戰備。二級戰備
消防大隊在保衛任務繁重的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惡劣氣候或者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所處的戰鬥準備狀態為二級戰備。其基本要求:第一點
迅速向進入二級戰備的執勤人員,通報情況,做好戰備動員,根據任務需要研究作戰方案;第二點
停止營區外活動,嚴格控制人員外出,確保執勤人員在職在位;第三點
根據執行任務的需要充實執勤人員,調整執勤力量,充實器材裝備,落實各種戰鬥保障,必要時派出力量進行現場監護。一級戰備
消防大隊在國家進入戰爭狀態,全國或部分地區處於緊急狀態,國家發布戒嚴令,以及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所處的戰鬥準備狀態為一級戰備。其基本要求(24小時執勤):1、迅速向進入一級戰備的執勤人員通報有關情況,進行戰前動員,根據任務需要研究作戰和行動方案;
2、各級人員要全面就位;
3、停止人員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員,保證全員在位;
4、根據任務需要,調整人員、車輛,充實執勤力量,隨時聽從上級的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