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是指在國家領海,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
在我國,按照1997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國家的領海神聖不可侵犯。國家加強海防建設,採取有效的防衛和管理措施,保衛領海的安全,維護國家權益。
該法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統一領導邊防、海防和空防的防衛工作。”
引證解釋
為保衛國家安全,在沿海和領海內所採取的一切軍事措施。
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登萊吭也,去鼉磯島四百里,逾鐵山聯廣鹿島,公(袁可立)設驍將一,守備一,兵三千,造艅艎為海防。”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八:“自上世以來, 中國 有海防而無海戰。”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二回:“只要上下齊心協力的認真辦起事來,節省了那些不相干的虛糜,認真辦起海防、邊防來就是了。”
陳毅 《潛艇上留題》詩:“面對侵略者,必須有海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