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海運履約方法律制度研究》內容簡介: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從1996年開始致力統一海上貨物運輸法律制度的新嘗試,經過多年磋商討淪,2008年7月3日通過廠《全程或部分海上貨物運輸契約公約》。聯合國大會授權在2009年9月23日鹿特丹舉行的簽署儀式士:開放公約供簽署,並建議將該公約聽體現的規則稱這“鹿特丹規則”(Rotterdam Rules)。公約內容龐雜,其適用範圍和調整事項均超出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墜規則三個現行有效的海運公約。海運履約方制度是公約中頗具特色的制度,它構成廠公約責任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公約起草過程中討淪的重點內容。
海運履約方制度雖然十足該公約第一次將承運入的履約輔助人納入調整,但卻是最全面、最徹底的次、它統一了海運段的承運人履約輔助入的責仟,是國際海運法律體制統,化進程小的又一進步,意義深遠。本文即運用歷史分折、比較分析、理論分析的方法對海運履約方制度的沿革、制度構成、制度值和我國相關制度構建等方面進行系統深入的論述。
作者簡介
聞銀玲,1971年12月出生,女,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法學學士(1993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法學碩士(1999年);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法學博士(2008年)。
現任教於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法學院。主要研究領域為海商法、國際經濟法。
圖書目錄
導論
一、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新運輸法公約的制定
二、海運履約方制度的研究價值
第一章 海運履約方制度的沿革
第一節 民法履約輔助人制度
一、履約輔助人的含義和範圍
二、履約輔助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關係
三、民法中履約輔助人制度的內容
第二節 海上貨物運輸中的履約輔助人制度
一、海上貨物運輸中履約輔助人的特點、類別
二、海運中承運人履約輔助人制度的幾種模式
第三節 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建立
一、公約對履約輔助人的調整
二、公約設立海運履約方制度的過程
第二章 海運履約方的概念與識別
第一節 海運履約方的概念的界定、修訂
一、公約草案對履約方和海運履約方的概念的界定及修訂
二、海運履約方概念與其他相關概念的比較分析
第二節 海運履約方的識別
一、海運履約方的特徵
二、海運履約方的類型化分析
第三章 海運履約方權利、義務、責任
第一節 公約下海運履約方的權利、義務
一、海運履約方在與承運人之間的契約中的契約權利、契約義務
二、海運履約方在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契約中的權利、義務
三、公約下海運履約方的法定權利、法定義務
第二節 海運履約方的責任
一、海運履約方的不同責任類型
二、公約下海運履約方的法定責任
三、公約下海運履約方法定責任性質探究
第三節 海運履約方與承運人之間的責任關係
一、承運人為其他人負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為海運履約方所負的賠償責任
三、海運履約方與承運人之間的連帶責任
第四章 海運履約方制度的評析
第一節 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價值
一、法的價值概述
二、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價值
第二節 海運履約方制度對理論和制度的突破和發展
一、海運履約方制度對契約理論的突破
二、海運履約方制度對海運履約輔助人制度的發展
第三節 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前景
一、公約的前景
二、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前景
第五章 我國海運履約方制度的構建
第一節 公約對中國的影響及中國對策
一、公約對我國相關行業的利益影響
二、中國加入公約的策略分析
第二節 我國構建海運履約方制度的障礙
一、我國目前相關制度與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差別
二、目前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存在的問題
三、構建我國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困難
第三節 建立我國海運履約方制度的策略
一、我國建立海運履約方制度的幾種方案
二、建立我國海運履約方制度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建立我國海運履約方制度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餘論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