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概況
海河下游管理局,隸屬於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1980年10月成立,正局級單位,局機關位於天津市河西區。根據授權在其管轄範圍內行使水行政主管職責,管轄範圍主要包括海河下游地區相關的水利樞紐工程、河道、河口、堤防及水文站。目前主要管轄西河閘樞紐、屈家店樞紐、獨流減河進洪閘、海河防潮閘、獨流減河防潮閘等五座水閘樞紐;海河河口、獨流減河河口和楊柳青水文站、獨流減河進洪閘水文站兩個國家級重點水文站,對保障海河下游地區特別是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的防洪抗旱、擋潮、供水安全發揮著重要作用。建局以來特別是2002年底以來,全局上下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發憤圖強,開拓進取,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各項事業取得明顯進展:先後對西河閘、獨流減河進洪閘等所轄水閘工程進行了除險加固;積極推進水管體制改革,理順了管理體制,提高了管理水平;榮獲並多年保持“天津市文明單位”、“全國水利文明單位”稱號;創立了局核心文化---“三he文化”[河(流)、合(力)、和(諧)]理念;提出了發展都市水利、打造視窗工程的長遠發展思路;確保了工程安全良性運行,實現了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呈現出政通人和、欣欣向榮的良好態勢。
主要職能
一 負責《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管轄範圍內的貫徹實施,並負責執行流域性的政策。二 對管轄範圍內的水利樞紐工程、河道、堤防、河口、灘地實施水行政和水土資源綜合管理與保護。按照海河流域總體規劃,負責管轄範圍內水利工程、河口、河道、堤防、灘地的規劃編制及實施,做好協調、監督、服務,組織實施河口、河道、灘地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按照規定或授權建設和管理所轄範圍內水利工程。
三 負責管轄範圍內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四 負責管轄範圍內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管轄範圍內的防汛工作,編制防汛搶險調度預案,按照規定和授權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及水量調配。
五 參與擬定直管工程的水價以及其他有關收費項目的立項、調整方案,負責水利資金的使用、檢查和監督。
六 編制管理範圍內水利投資年度建議計畫,批准後組織實施。
七 負責授權範圍內國有資金的監督和運營,利用水土資源和人才技術優勢,開展綜合經營工作。
八 承辦海河水利委員會授權與交辦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