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依照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制訂全區性的統計改革方案、統計工作規定、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組織指導協調各街道、各部門的統計工作;組織、管理並監督全區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 2.根據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訂本區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和區情區力普查;組織協調各街道、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核各街道、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提供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和區外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諮詢和建議。 5.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建立和完善統計信息發布制度;組織社會、經濟發展評價。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組織指導和協調各街道、各部門的統計信息計算機網路建設。 7.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建設和實施統計單位登記制度;組織指導全區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職稱評聘工作;實行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製度;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交流與合作。 8.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規與教育科、行政審批科)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法制建設,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受理並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法規執行情況的來信來訪;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組織管理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辦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交流與合作。
綜合統計科
負責對全區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管理全區巨觀統計數據,綜合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組織社會、經濟發展評估,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及區外對比資料;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的基層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生產總值核算,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綜合平衡分析;組織管理統計標準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研究改進統計調查方法;組織制定和審核全區統計調查項目,負責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勞動、科技、城鎮住戶、婦女兒童監測等統計調查。搜尋、整理和提高相關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
工業與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和原材料、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景氣和生產者價格的統計調查,搜尋、整理和提供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全行業的統計數據,社會原材料、能源生產、消耗和庫存、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數據,考核工業經濟效益,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實施全社會能耗測算;組織指導工業、建築業、房地產、投資等基層統計的基礎工作。
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貿易、住宿餐飲業及其他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搜尋、整理、提供貿易、住宿餐飲及其他服務業和對外經濟、利用外資、旅遊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全行業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物資資源及使用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基層統計基礎工作;指導全區部門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統計片區化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單位登記和名錄庫的建設和管理。
單位地址
寧波市海曙區中山西路298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