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民政局

敬老養老助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對老年人實行優待和照顧,是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行動。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進一步形成全社會敬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根據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等21個部委局辦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5]46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下發的《浙江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工作職責

海曙民政 海曙民政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定民政工作的區域性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負責全區性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民間組織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查處違法行為。

三、組織指導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擔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軍人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管理工作;承擔代管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使用情況;指導開展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向貧困地區捐贈衣被等活動。

五、管理全區社會救濟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區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開展扶貧幫困工作;指導農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

十、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

十一、負責計區建設有關工作的指導、協調工作,推進社區建設;指導開展社區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做好福利彩票發行和區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計畫財務、人事、綜合統計、雙擁優撫安置、綜合文字、黨建、信訪、信息、固定資產管理、代管人員管理、綜合檔案等工作。

優撫安置辦公室

負責全區優撫對象撫恤、優待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革命傷殘軍人、警察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補評、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參戰退役人員的身份認定和相關政策落實;承辦區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接收安置全區的退役士兵;承辦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

社會事務科

低保、社會救助(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住房保障收入核定)、減災救災、社會福利(機構養老)、福利彩票、平安大區建設、安全生產、流浪乞討救助、移民、殯葬管理等工作。

社區建設科

社區建設、老齡(居家養老)、社會工作。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行政審批科

福利企業管理、民間組織管理、區劃地名、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工作。

辦事指南

一、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60周歲的公民,不分性別、職業、民族、宗教信仰,均屬優待對象,發給《浙江省老年人優待證》(以下簡稱《優待證》),持《優待證》享受本實施辦法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

二、7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市屬醫院及各縣(市)、區屬醫院、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看病,免收掛號費(包括急診、複診掛號費,不包括專家門診掛號費及治療費),並可優先掛號、就診、劃價、配藥、化驗、檢查、住院等;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免費提供擔架、推車和助步器等服務。

四、對百歲以上老年人,由縣(市)、區民政部門發給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的長壽保健補助金;當地衛生部門定期組織巡診,每年至少為他們免費體檢一次。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享受生活補貼的建國前農村老黨員、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農村“三老”人員)以及屬於重點優撫對象的老年人去世,憑相關證件,免普通火化爐火化費30%.

六、農村老年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勞任務和籌資任務。

七、70周歲以上老年人憑《優待證》進入寺廟和政府投資主辦或政府控股的公園、文化宮(館)、圖書館、文保點、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紀念館、科技館和旅遊景區(點)以及體育健身等公共場所,實行門票全免;其他老年人享受半價優惠(其中,對市屬的文保點、博物館、紀念館享受門票全免)。非政府投資主辦或政府控股的上述公共場所,應對70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門票優惠,提倡對其他老年人給予適當的門票優惠。老年人在民光影城、寧波影都觀看日場電影享受半價優惠。7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全市公共圖書館辦理借書證,免收工本費。老年人免費使用全市收費公共廁所。

八、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客運碼頭應設定老年人優先購票標誌,有條件的設立專窗。候車(船)室及城市公車上應設定一定數量的老年人專座。老年人乘坐交通工具,憑《優待證》優先進站、檢票、上下車(船);在寧波櫟社國際機場乘坐飛機,可以優先辦理乘機手續、安檢和登機。7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辦理高齡老人公交優待IC卡,憑IC卡免費乘坐市六區範圍內所有公交線路(含民營)公共汽車,具體辦法另行制訂;各縣(市)對老年人乘坐城鄉公共汽車,可根據實際給予收費優惠或減免。

九、對無子女或子女皆不在本市居住的70周歲以上老年人,如居住在國家直管公房的,可憑《優待證》到房管部門、物業管理部門登記,房管部門、物業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其住房進行檢查,及時維修;在住房拆遷安置中,根據房源可能和申請人數,優先照顧低層住房。取得民政部門簽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的純老年人家庭優先納入廉租房保障範圍。

十、對年齡均在70周歲以上的純老年人家庭,免費進行家用電錶的“一戶一表”改造;對70周歲以上獨居老年人,免費提供家用電錶後線故障維修;對無子女或子女皆不在本市居住的70周歲以上獨居老人,免費上門辦理用電變更手續和交費服務手續。

十一、對持有海曙、江東、江北、鎮海、北侖五區常住非農業戶口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領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的純老年人家庭的電信住宅固定電話,實行用戶每月交20元月租費送10元通話費優惠(當月有效),對新裝住宅固定電話實行一次性工料費減免50%。老年人憑《優待證》購買浙江移動公司寧波分公司提供的公益敬老卡,SIM卡卡費優惠,並免去來電顯示費……

單位地址

寧波市海曙區西河街74號六樓、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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