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茲·哈特曼簡介
哈特曼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在精神分析方面最著名的理論家,發表了一系列有關自我心理學的論文。他根據自己在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上所作的演講概括而成的《自我心理學與適應問題》(1939)一書,可與弗諮伊德的《自我與伊底》(1923)相提並論,是自我心理學發展的第二座里程碑。後來他又出版有《自我心理學文集》(1964)。哈特曼的主要貢獻在於,一方面澄清了弗洛伊德體系中關於自我心理學一些模糊認識;另一方面他把精神分析中的一些命題的表述恰當地納入普通心理學範疇(如知覺、記憶、思維、創造力等),試圖建立精神分析與學院心理學之間的聯繫。
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
無論是弗洛伊德還是安娜都從心理動力學出發,強調自我與伊底的衝突和防禦,他們的自我概念仍沒有自己的獨特領域。安娜似乎比其父親前進了一步,把自我當作“觀察的適當領域”,但她對自我的觀察仍是為了說明自我與伊底和超我之間的動力關係,照樣陷入潛意識衝突領域。因此,創立自我心理學的首要任務就是為自我劃定一個獨特的研究範圍。這一範圍應當與本能的研究有所不同,應體現自我的特殊的心理規律及其主動性的特點。這一範圍就是哈特曼所稱的“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 。他認為,古典精神分析的最大毛病就是忽視了沒有衝突的心理學領域,把衝突作為自己唯一的研究任務,而“下一步擴大精神分析範圍的任務應該是揭示自我的各種沒有衝突的活動”。在哈特曼看來,自我並不一定要在伊底和超我的衝突中成長,就個體而言,能夠在經驗上存在於心理衝突之外的過程。諸如知覺、思維、記憶、語言、創造力的發展乃至各動作的成熟和學習等自我的適應機能,並不是自我與伊底內驅力相互作用的產物,它們是在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裡發展著。所謂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並非指空問的“領域”,而是指“一套心理機能,這些機能可在心理衝突的範圍之外發揮作用”。哈特曼的整個自我心理學體系都是圍繞著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展開的,包括自我的起源、自我的自主性發展、能量的中性化和自我的適應過程等。哈特曼提出了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標誌著精神分析的自我心理學的真正建立,所以他被譽為自我心理學之父。他明確將這一概念納入精神分析,擴大了精神分析的範圍,引起了精神分析的實質性變化。
自我的起源及其初級自主性因素
在弗洛伊德理論體系中,伊底的出現不論在生物學上還是在心理學上,都比自我的出現要早;自我是從伊底中發展出來的,並為伊底的實際利益服務的。但在哈特曼看來,自我與伊底是兩種同時存在的心理機能,自我獨立於本能衝動,但又是與它同時發生髮展的。那么,自我與伊底是怎樣同時發生髮展的呢?哈特曼認為,它們都是從同一種先天的生物學的稟賦——“未分化的基質” 中分化出來的。在這種未分化的基質中,一部分生物學稟賦演化為伊底的本能內驅力,另一部分生物學稟賦演變為自我的初級自主性因素,它們起源於遺傳的生物學稟賦 一部分 “未分化的基質”演化為伊底的本能內驅力,另一部分生物學稟賦則演化為先天的自我的自主性裝備(the apparatuses of ego autonomy)。他在自我起源問題上的這一修正標誌著自我心理學的最重要的進展,顯然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
哈特曼認為,自我在發展上也獨立於伊底的本能發展,他稱之為自我的自主性發展。在他看來,自我的自主性發展有兩種:一是初級自主性(primary autonomy),一是次級自主性(second autonomy)。所謂初級的自主性是指那些先天的獨立於伊底的沒有衝突的自我機能。這種自我機能一旦從未分化的基質中分化出來,就對環境起著適應的作用。它在個體的心理發展中,主要表現為一種自我機能的成熟過程。他強調,自我的知覺、思維、運動機能都有自己獨特的結構和發展規律。也就是說,自我的這些特點和發展規律處在現實和本能驅力的影響之外,他稱之為自我的初級自主性因素。他論述說,從半歲到1歲起,自我的初級自主性就開始成熟起來,嬰兒開始發展知覺、運動、記憶、學習和抑制等機能,這些變化幫助它們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部分地掌握生活空間中的非生命客體,並形成一定的預測能力。顯然,哈特曼提出的自我的初級自主性機能和一般的心理過程是相互聯繫的,從而使精神分析可以從病理學的範疇轉向正常的心理範疇。
所謂次級自主性是指從伊底的衝突中發展起來,並可以作為健康地適應生活的工具的那些自我機能。也就是說,它們最初是服務於伊底的防禦機制,但逐漸演變為一種獨立的結構,擺脫了衝突的領域。他認為,防禦最先存在於本能中,它們後來可以演化為自我應付伊底的手段。他用理智化作用(intellectualization)為例來加以說明。理智化作用作為防禦機制是指人們為了防禦潛意識動機而故意用某種智力活動來壓抑它。譬如,小孩藉助看小人書來壓抑戀母情結。在這一過程中,一方面,理智化作用發生在本能的水平上,可以幫助解決伊底與現實以及與自我的衝突,另一方面,理智化作用在自我結構的組織和利用下也可以演化為一種高級的智力成就。“這一過程還有一種現實傾向的方面,即這一反本能的防禦機制同時可以被看成一種適應過程。”(車文博,1989,p.319)也就是說,作為防禦機制的理智化可以演化為作為適應的自我的次級自主性。哈特曼的次級自主性的概念對於人們理解防禦、適應和自我的作用是很有意義的,但也表明他在堅持自我的自主性發展上是不徹底的,因為歸根結底,次級自主性仍然起源於伊底。
能量的中性化
哈特曼認為,要想使自我徹底離開伊底,實現自我自主性,就必須修正和擴展弗洛伊德的心理能量的概念。為此,他提出能量的中性化(neutralization),意思是指一種把本能能量改造成非本能模式的過程。他論述說,能量的中性化始於自我從伊底中解脫而為自己服務之時。例如,三個月的嬰兒就已經具有使能量中性化的能力。當他飢餓時,能把飢餓感覺和過去得到滿足的記憶痕跡聯繫起來,用哭聲來呼喚母親。從而,在飢餓內驅力和呼喚母親的聯繫中就存在著能量的中性化。
哈特曼的能量中性化概念是對弗洛伊德思想的進一步修正和擴展。弗洛伊德也具有能量中性化的思想。他認為,在升華作用中,自我能夠直接使里比多的能量實現非性慾化。哈特曼的能量中性化思想在兩個方面區別於弗洛伊德。一是弗洛伊德的中性化概念僅涉及性本能的非性慾化,而哈特曼強調指出中性化涉及兩種本能的改造,即性本能的非性慾化和攻擊本能的非攻擊化。二是弗洛伊德的中性化是一個暫時的過程,例如升華作用是暫時把本能目的轉變為社會可接受的目的,而哈特曼主張中性化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自我藉助這一持續的中性化過程,可以貯存中性化的能量,以備自我隨時隨地地使用。因此,哈特曼的中性化能量只在名義上根源於伊底,而實質上已經是自我的能量,不再具有本能的形態。在他的自我心理學中,中性化是一個十分廣泛的概念,為自我的次級自主性提供了能量來源,促使自我適應環境。
自我的適應過程
哈特曼認為,自我的適應過程就是能量的中性化過程。適應在實質上是自我的初級自主性和次級自主性作用的結果,是自我裝備與環境取得平衡。對自我的適應過程的研究是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的必然要求。他藉助弗洛伊德的自體形成(autoplasty)和異體形成(alloplasty)概念來說明個體對環境的適應。自體形成是指個體通過改變自己去適應環境,異體形成是指個體通過改變環境從而使之更適合自己的適應。哈特曼認為,這兩種形式的適應都是很有用的,而採取哪種適應形式更適當則屬於自我的高級機能。人類的適應活動總的來說是先使環境適應人的機能,然後人又適應自己創造的環境。另外,哈特曼主張人還具有第三種適應形式,即個體能夠對有利於生存的新環境做出選擇。
哈特曼還進一步研究了人類適應的操作手段與適應過程的關係,區分了兩種適應形式:進步的適應(progressive adaptation)和倒退的適應(regressive adaptation)。前者指與心理發展方向相一致的適應,後者指為了將來或整體上對環境的適應而暫時表現出來的倒退或適應不良,也就是迂迴前進。他認為,有機體要達到完善是高度複雜的,為此,不能僅考慮個別的心理組織過程的適應,而首先應考慮有機體的整體適應(fitting together)的重要作用。有時為了保證整體適應,個別的心理組織必須暫時表現出不適應。整體適應實際上是自我的整合機能(synthetic function),意思是:它並非自我的一個獨立機能,而是各種自我機能的統合。他認為,整合機能是人類特有的,它使自我能夠衡量各種利弊,比較長遠和短期利益,進行正確的選擇。人類自我的整合機能說明了人類的適應活動並非是被動的,而是一種克服困難、改造環境的能動的活動。
哈特曼還探討了外部環境對適應的影響。他提出“正常期待的環境”(average expectable environment)的概念,意思是指人的正常適應和正常發展所面臨的環境,是正常人可以期待和想像的環境。正常人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處在這種正常期待的環境中,因此他的個人適應和發展的要求與環境的要求相吻合。正常期待的環境是從與兒童發生作用的母親和其他家庭成員開始,以後則擴展到整個的社會關係。哈特曼認為,嬰兒的自我在正常期待的環境中藉助他的自我調節機能,影響著環境,而環境又反過來影響著嬰兒的自我。嬰兒的自我正是在與正常期待的環境的互動作用中螺旋式地發展的。哈特曼的自我心理學強調自我和環境的調節作用,從而使精神分析從強調伊底轉變為強調正常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對哈特曼自我心理學的評價
哈特曼在繼承弗洛伊德和安娜的自我心理學思想的基礎上,創立了自我心理學的理論體系,他的思想又影響了後來大批的自我心理學家,如斯皮茨、雅可布森、瑪勒和艾里克森等。可見,他是在弗洛伊德身後引領正統的精神分析沿著自我心理學的方向發展的引路人。
哈特曼的自我心理學對弗洛伊德和安娜的模糊的自我心理學思想進行了必要的澄清。他進行了新的理論的建構,探討了沒有衝突的自我領域的心理學規律。通過把自我起源和伊底起源並列起來,把自我的能量中性化,並探討自我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適應過程,他使弗洛伊德和安娜的自我心理學思想在兩個根本方面得以修正:一是他改變了自我在實質上隸屬於伊底的看法;二是他改變了自我的機能主要是對伊底的防禦功能的看法。這種根本的改變的一個顯著的重要意義是擴大了精神分析的目的和範圍,使古典精神分析從研究本能衝突的病態心理學向研究自我適應的正常心理學轉變,從而在古典精神分析與普通心理學之間的鴻溝上架起了一座溝通之橋。精神分析的內容能夠被納入到普通心理學中來有利於精神分析的發展不脫離整個心理學的進程。同時,哈特曼側重研究自我的發生和發展,從而開闢了精神分析的發展心理學。
哈特曼的自我心理學體系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為了強調自我及其自主性,他將自我和伊底絕對地分割開來,把對環境的正常的適應歸屬於自我的機能、病態的本能衝突歸屬於伊底。因此,他未能將包括自我和伊底在內的整個的人格結構與社會環境具體地統一起來,只是在自我水平上,人與環境是統一的、相互影響的;在伊底水平上,環境的影響則是外在的、抽象的。另外,在哈特曼的理論體系中,對弗洛伊德的伊底的決定作用的觀點又是妥協的,這體現在他用能量中性化的概念來說明自我的次級自主的過程中,他認為自我的次級過程的發展所需要的能量仍然不能擺脫伊底的束縛,從而沒有給自我以真正獨立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