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方案

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教育部令第7號),落實《海南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開展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瓊教師〔2009〕46號)精神,促進我省中學教師隊伍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現結合我省中學教師的實際情況,制定《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籌教師培訓工作,以“新課程、新知識、新技能”和師德教育為主要內容,以教材研修、教學基本技能提升為核心,緊密圍繞實施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需要,以農村教師為重點,面向全員、突出骨幹、傾斜農村,充分發揮“天網”、“地網”和“人網”相結合的培訓優勢,堅持和完善省、市縣和學校三級教師培訓體系,以校本研訓為主陣地,以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制度為抓手,提高中學教師的師德水平和專業化水平。

二、培訓目標

(一)結合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開展以教師責任心和師表形象為重點的師德教育,提高師德修養水平,逐步規範中學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
(二)開展對所教學科教材的研習活動,進一步提高教師本體性知識水平。鄉鎮和非重點國中教師明確所教學科課程基本框架、基本理念、課程目標,並能依據學科課程標準制定具體的教學目標;熟悉教學內容和把握教材的知識點、知識結構、思想方法,弄清各章節之間的內在聯繫,能夠獨立地正確處理教材;重點中學的國中、全體高中教師應進一步吃透教材,在此基礎上開展學科教材新知識的補充學習,做好學科課程資源開發工作。
(三)開展教學五環節(備課、上課、作業、輔導、評價)基本功的培訓,掌握新課程理念下教學常規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策略,提升教學基本技能。
(四)開展班主任專項培訓,學習貫徹教育部新頒的《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以問題學生教育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養成為重點,提高班主任對問題學生、對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教育能力和班級管理能力;掌握中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意義。
(五)開展教育技術能力分層培訓,提高鄉鎮中學教師多媒體課件製作和使用的能力;在完成教育技術能力初級培訓和考試的基礎上,逐步開展教育技術能力中級培訓和考試。

三、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級負責的原則 2009—2013年度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實行全省統籌規劃,分級組織和管理。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在省教育廳領導下,對全省中學教師2009—2013年度全員培訓的具體實施進行協調、指導、培訓和考核;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全省規劃基礎上,規劃、指導、制訂和檢查督導本市縣的中學教師培訓工作,各市縣教師培訓機構負責本市縣中學教師培訓、考核的具體實施工作;各中學以校為本,在省、市縣教師培訓機構指導下,規劃和實施本校教師培訓工作。
(二)整體推進、分層實施原則
以教師專業發展為本,面向全員、覆蓋全面,整體推進中學教師培訓工作;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對鄉鎮、市縣重點和省屬重點學校實行分類規劃與指導,對骨幹教師與一般教師實行分層培訓與考核,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基地培訓、校本研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以校本培訓為主的原則
以省、市縣兩級基地培訓為專業引領,以校本研訓為主要平台,以遠程培訓為輔助,構建三位一體的教師培訓體系,破解外在資源和專業支持難題。省、市縣教師培訓機構通過整合優質師資培訓資源,形成省、市縣兩級高水平、相對穩定的培訓者隊伍,完成基地培訓任務,引領和指導學校開展校本研訓工作;在省級教師培訓機構提供專業支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市縣培訓機構指導下,以校本培訓示範校(或市縣重點中學)為核心,與周邊學校形成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實現教師培訓的互動共享;各中學要藉助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平台,因校制宜、因人施訓,開展全員培訓;充分利用遠程培訓的優勢,逐步加大遠程培訓的力度。

四、全員培訓

(一)全員對象及要求

1、培訓對象:全省普通中學全體在職教師。
2、培訓要求:從2009年至2013年,全省每位中學教師應完成至少240學時的在職非學歷進修培訓,每年要取得繼續教育學分至少10學分,五年共取得繼續教育學分至少50學分。

(二)全員培訓內容、形式與教材

1、全員培訓內容與形式
(1)深入學習貫徹新頒《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推進師德教育;深入開展中國小優秀教師先進事跡宣傳活動,組織“優秀教師先進事跡和上海教師的啟示”巡迴報告,展示新時期人民教師的精神風貌,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廣泛開展師德讀書活動,講述教師自己的教育故事,反思師德師風。
(2)結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全面開展以課標與教材相結合的新教材研習培訓:按鄉鎮、市縣重點和省屬重點學校分類、分層、分科進行學科、學段教材培訓。
全體在職中學教師根據自己所任學科(或主要學科)選擇培訓內容。鄉鎮及市縣非重點學校國中教師由本市縣教師培訓機構協調組織,在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進行培訓;市縣重點中學、省級校本培訓示範校及省屬重點學校的國中教師、全省高中教師一律以校本培訓形式在本校開展教材研習。從2010年開始,每年分學段對參訓教師明年所教教材進行培訓,經過三年,在本輪培訓周期內完成全部初、高中階段學科教材的培訓。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負責為市縣提供必要的培訓資源,發布培訓指南,統一學分登記。
(3)以教學常規五環節(備課、上課、作業、輔導、評價)為核心,根據學校、教師的特點,開展教學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提高培訓,夯實、提高教師教學基本功,切實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教學基本功培訓在省培訓機構組織培訓者培訓基礎上,由市縣培訓機構指導,以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形式,在本輪培訓周期內分階段完成教學常規基本技能的培訓。教學技能考核由市縣教師培訓機構組織,統一登記學分。各市縣可以按學科、分區域組織若干個校本培訓共同體,把教材培訓和學科教學技能培訓統一進行。
(4)班主任專項培訓由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統一培訓內容並組織省級培訓者培訓,市縣培訓機構進行市縣基地培訓和學校校本培訓。
(5)以教育部頒布的《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標準》為依據,繼續實施“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在基本完成中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初級培訓和考試的基礎上,分批、分階段、分地區開展中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中級培訓和考試。
2、全員培訓的教材管理
全員培訓課程分省級地方課程、市縣級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大類。省級課程的使用教材由省教育廳組織課程專家組審議,統一指定。市縣級地方課程的教材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市縣課程專家組審議經報省課程專家組審核,選擇使用。校本培訓課程的教材由各學校自主選擇,經市縣課程專家組審議備案。
全員培訓的省級課程安排見附表,具體內容將由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印發“新一輪中學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意見”,供實施參考。
市縣級地方課程開設要充分考慮本地教師專業發展的實際,選擇那些既符合本市縣教師發展需要,又有本地教師培訓資源保證的教材。
校本培訓課程的設定,應基於學校發展、基於本校教育教學問題、基於教師個人成長的需要,開發或選擇有利於以案例為支撐的情景學習、以問題為驅動的行動學習、以交流互動為基礎的合作學習、以經驗提升為目的的反思學習、以發現規律為追求的研究學習的校本培訓課程。

五、其他培訓

(一)農村中學教師素質提升培訓

繼續實施省委省政府領導、省教育廳統籌規劃、海南師範大學實施的“面向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播種希望’行動計畫”,切實做好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頂崗支教與師資培訓項目、脫產提高培訓班項目和“周末流動師資培訓學院”項目。
開展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送訓、送教下鄉活動;以及農村中學教師學科教學基本功專項培訓;農村中學教師多媒體課件製作和使用培訓;農村校長提高專題等培訓,努力提高農村教師、校長的綜合素質與教育教學能力。
以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為紐帶,建立城鄉中學對口幫扶關係,推進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實施走向教育家工程項目

在2008-2012年度骨幹教師的提高培訓與示範使用的基礎上,開展“走向教育家”工程。選拔一批基礎好、有發展潛力並在教師培訓中發揮重大作用的學科帶頭人,制定專門方案、提供發展平台,按照成才、成名、成家的規律,培養出若干名我省的教育名師、名家。

(三)省、市縣培訓者培訓

以省、市縣教師培訓者為對象,制定專門方案、採取專業措施,開展省、市縣教師培訓隊伍建設,力爭在兩到三年內培養出一支較高水平、相對穩定的培訓者隊伍,以提高我省的教師培訓工作水平。

六、組織與管理

(一)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分級指導、管理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積極採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實施。
(二)省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制訂全省中學教師的具體培訓項目實施方案;負責省級培訓課程的組織、開發和考核;負責中學教師網路培訓課程的建設、組織和管理;負責中學教師省級培訓者培訓,有計畫、系統地培養一支專兼職相結合、高素質、相對穩定的培訓隊伍;指導各市縣教師培訓機構開展中學教師培訓工作。中學教師培訓工作要充分發揮我省師範院校的智力支持、專業引領和服務功能。
(三)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承擔本市縣中學教師全員培訓的領導和管理責任,組成由市縣政府或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市縣培訓機構和學校構成的教師全員培訓領導機構,有效地推進本市縣的教師全員培訓工作。
(四)各市縣教師培訓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本市縣中學教師全員培訓計畫和實施方案;參訓教師集中培訓的組織及管理;組建本市縣區域校本培訓共同體,並負責對其進行協調與指導;整合本區優質教師培訓資源,組建本級培訓者隊伍;指導和檢查中學校本培訓,檢查和審核學分登記。
(五)各中學的主要職責是:規劃和實施本校的全員崗位培訓;校本培訓課程的選定、培訓和考核;建立和管理教師培訓檔案,指定專人負責學分登記;與其他學校互動,建立校本培訓共同體,開展以校為本的師德教育、教材研習、教學常規基本技能等培訓。
(六)繼續完善中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制度,以《學分登記冊》為管理手段,切實加強對中學教師全員培訓的學習檔案管理,逐步完成從紙質文本管理向電子文本遠程管理的過渡。參訓教師按規定完成五年至少240學時,並按年度取得規定學分的,由省教育廳頒發2009—2013年度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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