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央決定進行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為了給改革尋找突破口,相繼在深圳、珠海、廈門和汕頭四個地方設立經濟特區。
海南島的開發也在這個時期開始破題。1980年,國務院專門召開了海南島問題座談會,並形成了《海南島問題座談會紀要》。
1983年二三月間,國務院連續三次召開了研究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的座談會,並形成了《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明確提出了“以實行對外開發促進島內開發的方針”。從此,海南的開放和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1988年4月13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正式批准海南建省、辦全國最大的經濟特區。由此,海南實現了歷史大跨越:從廣東省的一個行政區成為共和國最年輕的省份,從封閉落後的國防前線成為改革開放的最前沿。
主席出席
13日下午,習近平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黨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爭創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動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