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佳路達國際旅行社

海南佳路達國際旅行社原是海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但後因經營不善,效益欠佳。於1998年12月將其移交給興隆酒店經營,1999年12月,成立海南明珠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簡介

海南旅行社(以下簡稱:東方旅行社)原是海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省國投)的全資子公司,1996年成立時省國投共投入55萬元人民幣(其中:省國投的另一全資子公司海口明珠賓館代東方旅行社付10萬元至省旅遊局作為服務質量保證金,該筆保證金目前還在省旅遊局)。東方旅行社在省國投的直接領導下正常經營了兩年多,但因經營不善,效益欠佳。於1998年12月將其移交給興隆酒店經營,移交時興隆酒店僅接受了現金91,626.47元,其餘財務賬表均留在省國投財務部。興隆酒店接管後為了盤活東方旅行社,並向國際旅行社方向發展,於1999年10月21日,興隆酒店和海南躍華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躍華實業,該公司是興隆酒店的大股東,占興隆酒店股份的89.4%,該公司也是省國投的全資子公司),從10月份之前轉入的87萬元人民幣中出資67萬元購買海南佳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的海南佳路達國際旅行社的全部股權,該股權含上繳省旅遊局50萬元保證金。1999年12月13日,興隆酒店以躍華實業的名義給東方旅行社注入78萬元人民幣,再次到工商局變更單位名稱和註冊資本。從此,東方旅行社變更為海南明珠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50萬元人民幣,股東為躍華實業和興隆酒店。前者占有52%股份,後者占有48%股份。在變更手續全部完成後,興隆酒店注入了78萬元人民幣全部轉回興隆酒店。

2001年5月份,金元公司成立後,為了落實省政府關於化解金融風險的指示精神,同年6月份躍華實業和興隆酒店將明珠國旅轉讓給金元公司,轉讓價288,374.08元。該轉讓價包括在省國投的抵債協定中。

興隆酒店在接管明珠國旅並經營了三年半後,因經營狀況進一布惡化,即於2002年6月份將明珠國旅承包給翟寧,承包期限2年,承包金第一年42,000元人民幣,第二年58,800元人民幣。該承包金均已交給興隆酒店。2003年5月非典期間,由於客源稀少,旅行社普遍經營困難,省旅遊局為了幫助各旅行社克服困難,度過非常時期,即將各旅行社的保證金按一定比例返還。在此背景下,省旅遊局將明珠國旅存放的62萬元保證金中的40萬元退還給明珠國旅。明珠國旅收到該筆款項後於2003年6月26日全部轉給興隆酒店。

2004年7月份翟寧的承包期滿,9月30日退出明珠國旅。為了明珠國旅能正常經營,金元公司於2004年12月7日又將明珠國旅委託給海南明珠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珠廣場)經營。委託經營期內,由明珠廣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第一年免上繳金元公司管理費明珠廣場接手後一直經營至今年4月份。經營期間,明珠廣場投入明珠國旅的資金共63萬元人民幣,其中補上繳省旅遊局服務質量保證金40萬元,經營虧損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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