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北京(成都)藍鵬律師事務所陳小虎律師認為,此案例中,成都南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和超範圍經營。陳小虎表示,公司有義務監管員工,員工對外宣傳也代表了公司,所以即使是個別員工(銷售人員或導師)做出的承諾未能實現,公司也應該對外承擔責任。其次,該公司向學員收費、開班、頒發“結業證書”等行為,事實上屬於教育培訓的範疇,而該公司沒有教育培訓的資質,這就構成了超範圍經營。另外,該公司頒發的‘結業證書’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此案例中的相關學員有權利要求該公司退還報名費用。”他說。
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劉真含律師還認為,成都南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培訓內容也涉及道德問題。劉真含舉例,通過改造朋友圈製造虛假的網路形象吸引異性關注,這違反了主流社會普遍的公序良俗。
“培養計畫”,完全是一場騙局。他們認為,平台宣傳資料存在誇大現象,導師的承諾最終也沒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