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酒類專賣管理局

5、負責酒類商品許可、行政執法管理、案件審理處罰等內部工作協調。 3、負責本區域內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的變更、補發、註銷等審核工作。 6、負責酒類商品行政許可證的換髮、年檢工作。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等部門頒布的酒類專賣管理的法規、條例及相關政策,負責宣傳、諮詢工作,制定相應措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轄區內酒類商品零售許可管理;
(三)協助、配合市酒類專賣管理局對本轄區內酒類商品批發許可申請資料核查及現場勘查;
(四)指導、監督、檢查本轄區內酒類商品批發、零售企業相關經營行為;
(五)負責依法查處製造、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和違規經營行為,並進行行政處罰;
(六)負責受理酒類商品消費者投訴、舉報,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
(七)負責本轄區內酒類商品零售市場情況的專項調研、監測分析酒類流通信息;
(八)負責制訂本轄區酒類管理專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有關酒類商品執法的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辦證業務科(政策研究室)
(三)市場稽查科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熟悉各項工作業務環節,當好局領導參謀和助手。
2、負責擬訂局各項規章制度,配合領導監督檢查,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3、及時了解工作動態,提出工作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
4、負責辦文、辦會、辦事的分工、協調和指導工作。
5、負責酒類商品許可、行政執法管理、案件審理處罰等內部工作協調。
6、負責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負責財務核算、管理工作。
7、負責對內、對外政策宣傳教育和檔案編印工作。
8、配合做好乾部隊伍建設,開展業務技能培訓等活動。
9、根據有關規定,做好黨建、工會和婦女等工作。
10、負責人事管理、檔案管理、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及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證業務科(政策研究室):
1、貫徹國家有關酒類專賣法律法規,遵守執行局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本區域內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一門式視窗受理、審核、發放工作。
3、負責本區域內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的變更、補發、註銷等審核工作。
4、協助、配合市局對本轄區內酒類商品批發許可申請資料核查及現場勘查。
5、負責酒類商品零售許可相關信息建設、更新、維護及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酒類商品行政許可證的換髮、年檢工作。
7、負責酒類商品行政許可證辦證表式等文書申領及業務檔案保管工作。
8、負責擬訂本轄區酒類管理專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9、負責對酒類專賣管理的法規、條例、政策的解釋工作,調研、起草加強本區酒類流通管理的措施。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場稽查科:
1、貫徹國家有關酒類專賣法律法規,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2、組織落實本區域內酒類商品市場監管檢查工作,執行市場檢查工作計畫任務,制定“黃金周”、重大節假日市場重點檢查方案並予以落實。
3、負責監督、檢查酒類專賣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查處違反酒類專賣相關法律、法規案件。
4、受理酒類商品消費者投訴、舉報,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
5、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酒類專賣市場的情況及意見和建議,供領導參考。
6、負責酒類商品行政執法情況的台帳記錄、統計、上報工作,做好執法平台的維護工作。
7、負責酒類商品抽檢、送檢等工作,落實收繳酒類商品的管理工作。
8、負責案件的調查,對處罰案件進行具體的審理工作,提出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的處罰、處理意見。
9、負責處罰案件的文檔材料編寫、整理、上報、歸檔及使用和保管等工作,提供市場檢查工作信息。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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