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等部

指華嚴、般若、法華、涅槃等四部以外之大乘諸經。 為智旭閱藏知津所用之分類法,依天台五時判教,將大乘經類別為華嚴等五部,第二置方等部。 方等部分為方等顯說部、方等密咒部二部。

大乘經五大部之一。指華嚴、般若、法華、涅槃等四部以外之大乘諸經。為智旭閱藏知津所用之分類法,依天台五時判教,將大乘經類別為華嚴等五部,第二置方等部。包括開元釋教錄所分五大部(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中之寶積、大集二部,與五大部之外,不屬於法華部之其餘諸經,以及開元以後譯出之密部儀軌等。
方等部分為方等顯說部、方等密咒部二部。顯說部收大寶積經等三六九部,一一○七卷,密咒部復分密咒經、密咒儀軌二種,密咒經有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等二八五部,五三九卷,密咒儀軌則有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等八十一部,一○三卷,顯密合計七三五部,一七四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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