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負責組織起草區政府向市政府、區委的重要報告,組織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和全區性會議主要領導講話稿以及區政府階段性深度工作總結、思路等文稿。
(二)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發布的檔案,就區政府各部門、單位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擬辦意見。
(三)負責區政府各類重要會議的計畫安排、議題協調、會議紀要撰寫等工作,協助組織實施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督促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市、區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市、區政協委員提案的督促辦理。
(六)負責新區實事工程立項工作。
(七)負責收集並及時向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報送新區重要政務信息;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聯繫,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各單位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對浦東開發開放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專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或諮詢;負責強化智囊庫功能,發揮決策、參謀、諮詢作用;組織政策研究成果的交流。
(九)負責區政府每周工作安排和區政府領導參加重要會議、接待、活動以及邀請新區區委、人大、政協領導同時參加的建議意見;提出縣以上各級政府代表團訪問、考察(視察)浦東的安排方案並落實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區政府系統的全區性大型活動;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工作。[2]
領導分工
主任:尤存主持區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分管聯絡處
副主任,市民中心常務副主任:姜曙光
副主任:劉宇青分管涉外管理處(國際合作處)、法規處、行政複議處、國際交往中心、機關紀委、機關團委
副主任:徐才分管合作交流處
副主任,市民中心副主任:張建芳分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處
副主任:沈立新分管秘書處、綜合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副主任:李國釗分管行政處、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政府採購中心、機關事務管理所
副主任:王斌分管應急管理協調處(督查處)、總值班室
主任助理:陳希分管駐京聯絡處
主任助理:趙山寶分管政策研究處、發展研究中心
高級法律專務:陳平協助分管法規處、行政複議處[3]
處室設定
秘書處
處 長 陳春艷
副處長 王建明
副處長 侯詠松
綜合處
副處長 范遠匯
副處長 李 偉
聯絡處
副處長 王愛民
副處長 陸 峰
應急管理協調處(督查處)
處 長 張驊程
行政處
處 長 姚建康
副處長 胡義強
副處長 翁衛平
副處長 張錦伯
政策研究處
處 長 趙山寶
涉外管理處(國際合作處)
處 長 陳永嘉
副處長 石 鳳
法規處
處長 袁媛
行政複議處
處 長 陳桂平
副處長 蔣薇薇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處
處 長 蔣紅軍
合作交流處(駐京聯絡處)
處 長 奚曉龍
副處長 周新龍
副處長 宋建東
副處長 蔣曉風
組織人事處
處 長 熊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