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實施辦法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 備用考場衛生要求及考場消毒方法見附屬檔案2。 一、備用考場的衛生要求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衛生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實施辦法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衛生局,有關高校:
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國家教育考試衛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經研究制訂了《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實施辦法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實施辦法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衛生廳辦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實施辦法及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根據省政府高考聯席會議精神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國家教育考試衛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確保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各市、縣(市、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成立由教育、衛生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地普通高校招生期間針對性、操作性強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各項防治措施的落實,確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各級衛生部門要強化對本地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醫療衛生工作的指導,確定專人負責本地招生考試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檢查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措施執行情況,處理可能發生的有關疫情的突發事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甲型H1N1流感防治要求布置考點、考場,選配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成立考點衛生安全小組,建立臨時醫療防治站。各考點臨時醫療防治站須在6月2日前成立,由衛生部門派駐的專業醫務、疾控人員負責,考點校醫協助工作,具體落實本考點有關甲型H1N1流感防治衛生安全措施,負責對所屬考點考生及工作人員考前健康狀況摸底調查。
四、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教育、衛生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緊密溝通、相互配合,採取多種形式進行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讓考生和工作人員了解和掌握甲型H1N1流感的預防知識,明白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不必要的緊張和恐懼心理,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要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防止過度的緊張和疲勞,加強鍛鍊,增強體質。
五、建立報告制度。如考生和工作人員在考試開始前發現患有流感樣病狀,各級教育考試機構、相關中學、辦學機構及考生和家長應立即向當地衛生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規勸患者及時就醫。
考試實施期間,如發現有流感樣病狀的考生、工作人員,考點應立即向當地教育、衛生部門報告,並依照工作預案採取必要措施。
自6月5日-9日,各市教育考試機構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每日情況報告中,要增加甲型H1N1流感的情況報告(包括零報告)。
六、具體防治要求
1、考區、考點
要選擇通風換氣條件好,便於人員疏散的學校設定考點。每場考試結束後,應儘快將考生疏散。每考區須至少準備1個備用考點,每考點須至少準備2個符合衛生防疫隔離要求的備用考場。
2、工作人員
凡是身體健康,沒有與甲型H1N1流感病人接觸史的工作人員,均可以參加考試工作。
在考試期間,工作人員如出現流感樣症狀的應立即停止其參加考試工作。
備用考場考試工作要固定專人,並由衛生疾控部門負責做好工作人員的防護工作。
3、考生
梵谷考期間仍在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的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考生,安排在定點醫院隔離病房單獨進行考試,衛生疾控部門負責監考人員的防護工作。
梵谷考期間仍在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的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的考生,由衛生部門安排專車,指定專人護送前往考點,安排在符合衛生防疫隔離要求的備用考場考試,考點應設立專用通道,考場內考生不得超過5人。
如我省僅有輸入性確診病例,但無二代病例發生,每個考生須在每天參加考試前向考點上交考生健康狀況申報表(見附屬檔案1),對體溫≥37.5℃,或有流感樣症狀的考生,考點要及時登記,並由醫療防治站負責人確認後安排到備用考場考試,考場內考生不得超過5人。
如發生甲型H1N1流感社區傳播,所在縣(市、區)各考點工作人員在醫護人員指導下,對所有考生進行進入考點前的體溫測量,發現體溫≥37.5℃要及時登記,並由醫療防治站負責人確認後,安排到備用考場考試,並告知考生考試結束後去指定醫院就診,考場內考生不得超過5人。
4、衛生消毒
各地衛生部門須在考前對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有關的人群聚集地點進行徹底的衛生消毒。考場在考試期間須加強通風。
因防控甲型H1N1流感啟用的備用考場,根據衛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試行)》要求,由各地疾控部門在每科考試後進行消毒,並在考試全部結束後,做好考點最後的終末消毒工作。每次消毒要安排專人檢查驗收。各級招考機構和考點學校要積極協助、密切配合。
備用考場衛生要求及考場消毒方法見附屬檔案2。
七、緊急情況的處理
1、啟用備用考場
啟用考點備用考場須由當地(市、縣)衛生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經當地招生委員會批准,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啟用備用考點
出現重大突發事件,須由當地(市、縣)衛生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省教育考試院批准後方可啟用備用考點。
3、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處理
經衛生部門確定發生疫情的考場、考點、考區和評卷、錄取場所,必須立即按照當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領導小組和衛生部門的部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當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預案有關規定,穩定考場、考點、考區和評卷、錄取場所內秩序,並採取有效防控隔離措施。各級衛生部門要做好試卷和有關資料移交前的消毒工作,教育考試機構要做好疫情發生場所試卷和有關資料的保密、封存工作。
後續的自學考試、大學外語等級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以及全省中考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參照此辦法執行。
附屬檔案:
1.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期間考生健康狀況申報表(略)
2. 備用考場衛生要求及考場消毒方法
附屬檔案2 備用考場衛生要求及考場消毒方法

一、備用考場的衛生要求
1、獨立設區,通風良好,與其他考場相隔離,並有專門通道。
2、做好考生、工作人員個人防護,佩帶口罩,監考人員每次監考結束要洗手和消毒。
3、備用考場隔離、隔離防護措施按照防疫部門要求執行,並有專門通道。
4、備用考場每科目考試結束後進行一次消毒。
二、考場消毒方法
1、室內空氣消毒:注意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通風2-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有條件的可採用空調等機械通風。不必採用常規噴灑消毒劑的方法。
2、地面牆壁消毒:噴霧消毒劑消毒或消毒劑進行表面擦拭。可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為200mg/l-400mg/l的含氯消毒液。
3、桌椅等物體表面消毒:可用0.2%過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為200mg/l-400mg/l的含氯消毒液進行表面擦拭。
4、備用考場中的試卷可採用輻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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