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證協會

協會簡介

浙江省公證協會(Zhejiang Notaries Association)成立於1993年3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的非營業性的社會團體法人。浙江省公證協會由公證機構、市公證協會、公證員、公證管理人員以及其他與公證事業有關的專業人員、機構組成,是全省公證行業的自律組織,依法對公證行業提供服務和實施管理。浙江省公證協會現有會員1044個,其中,團體會員92個,個人會員952人。目前,全省十一個市均已成立了公證協會及公證協會聯絡組。
浙江省公證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每五年舉行一次。理事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常設機構,每年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協會機構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四名、常務理事十名、理事45名。協會辦事機構設正副秘書長各一名。為充分發揮行業自律職能,協會還設立:管理與發展、維權與懲戒、業務指導、宣傳與培訓四個專門工作委員會,負責履行本會各項專門職責。

主要職責

(一)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職業活動進行監督;
(二)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管理、指導全省的公證工作,指導市公證協會的工作; (三)制定行業規範;
(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保障會員依法履行職責;
(五)對會員進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協助司法行政機關查處會員的違紀行為;
(六)負責會員的培訓,組織會員開展學術研討和工作經驗交流;
(七)宣傳公證制度辦好公證刊物,編印業務學習資料,為會員提供業務信息;
(八)負責全省公證賠償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九)加強與外省、市公證協會的交流,開展與國外和港、澳、台地區有關公證事宜的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舉辦會員福利;
(十一)支持開展公證法學研究活動。重點支持浙江省公證法學研究會,開展公證理論研究活動;
(十二)負責浙江省涉台公證書的查證和公證書副本的寄送工作;
(十三)負責公證專用水印紙的訂購、調配,協助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管理工作;
(十四)對外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等服務;
(十五)受理公證複查爭議投訴;
(十六)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省司法廳和中國公證協會委託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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