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範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

浙江師範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

浙江師範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成立於1995年,現有教職工91人,專任教師5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博士30餘人。

學院概況

浙江師範大學 浙江師範大學

現設車輛工程系、機電技術系、套用電子技術系、旅遊管理系、財務會計教育系等五個系,開設汽車維修工程教育、旅遊管理與服務教育、套用電子技術教育、財務會計教育等4個職教師資本科專業和套用電子技術、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等7個高職高專專業,是一所以培養職教師資和工程技術性人才為主的專業學院。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1600餘人,成人教育類學生近1500人。學院擁有職業技術教育學碩士學位點,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中職碩士。

學院擁有集教學、科研和對外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性基礎實驗中心——車輛工程實驗教學中心。該中心分設有機車車輛、汽車技術、套用電子和機械加工等4個實驗室,實驗室建築面積7000平方米,實驗設備總資產達1500多萬元。承擔著由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訓基地”、鐵道部確定的“鐵路機車司機培訓基地”的培訓工作,以及浙江省“汽車運用技術”自考專業的主考工作。學院的汽車檢測與維修專業、旅遊服務與管理專業為校級特色專業,其中汽車檢測與維修專業被國家教育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列入“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程”。

多年來,學院秉承以培養職教師資和高素質技術套用性人才為主導,以服務區域經濟為目標的辦學宗旨,初步形成了以職教師資培訓、行業技術培訓、職業資格培訓為主體的職業培訓新體系,緊緊依託區域經濟發展和勞動力市場需求,為社會培養、培訓了大批合格的技術和管理人才,為我省中等職業教育培養了數以千計的專業教師。

機構設定

一、學(系)

1、車輛工程系:汽車維修工程教育專業(本科)、鐵道機車車輛(專科)、汽車檢測與維修(專科);

2、機電技術系:機電一體化(專科)、模具設計與製造(專科)、數控套用技術(專科);

3、套用電子技術系:套用電子技術教育專業(職教師資本科)、套用電子技術(專科);

4、旅遊管理系:旅遊管理與服務教育專業(職教師資本科)、旅遊管理(非師範本科)、 旅遊管理與服務(專科);

5、財務會計教育系:財務會計教育專業(職教師資本科)。

二、行政管理

1、學院辦公室

2、教務辦公室

3、團委、學生工作辦公室

4、培訓部

5、實驗教學管理中心

6、學科競賽辦公室

7、教學督導室

8、圖書資料室,隸屬教務辦公室

9、自考助學中心,隸屬培訓部

三、研究機構

1、職業教育研究中心

2、機電技術研究中心

3、電子自動化研究中心

4、企業戰略管理研究所

學院領導

沈亞強:

院長,主持學院行政工作,主管人事、財務。

黨委書記,主持學院黨務工作,

徐 穎:

黨委副書記,分管團委、學生工作。

王昭華:

副院長,負責行政工作、鐵路繼續教育,分管學院辦公室、培訓部、工會。

宣仲義:

副院長,負責教學、函授、自考工作,分管教務辦。

陳明昆:

副院長,負責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科研、研究生、師資培訓工作,分管基地辦公室。

張棉好:

院長助理,負責實驗室建設工作,分管實驗教學管理中心。

碩士培養方案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現代教育觀念,積極為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服務的高級專門人才,具體培養目標如下:

1、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職業教育的基本理論及基本規律,能運用這些理論去指導、評價、分析和設計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學過程和教學管理。

2、具有現代教育的觀念,具有現代教育技術的技能,了解信息技術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改革的內容,能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理念和手段從事職教理論和實踐的研究。

3、掌握教育科學研究的方法,了解國內外職業技術教育發展過程及最新成果,能獨立地從事職教理論和實踐的研究。

4、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比較熟練地閱讀專業文獻,並具備一定的聽、說、寫的能力。

研究方向

現代教育技術;職業技術教育管理。

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採用在職學習方式進行培養,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採用集中講授、自學以及基於網路的遠程教學相結合的教學方式和導師負責制的培養方式。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特殊情況可延至四年,其中在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的時間不少於一學年(在兩個學年內分兩次完成)。

課程設定及學分要求

課程設定分為必修課程(包括學位公共課、學位專業課)、必修環節和選修課程,總學分不少於35學分。

學位論文及學位授予彰武

學員修滿規定學分後方可進入學位論文的選題和撰寫階段。

論文選題來源於職業技術教育領域,從職業技術教育的改革和發展的實際需要及教學實踐套用的角度出發,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先進性和實踐指導性。論文的選題和撰寫階段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

論文評閱和論文答辯委員會由若干名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論文評閱由兩名專家承擔,至少有一人是校外專家;論文答辯委員會由3—5名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校外的同行專家。

論文答辯通過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合格後,可授予相應的專業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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