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國辦發20098號),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維護食品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結合各地實際,抓好落實。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關於印發《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商食字[2009]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現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國辦發[2009]8號),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維護食品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切實規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標

用兩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確保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銷售者進貨查驗和進銷貨台帳制度得到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實,食品經營行為規範有序,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人民民眾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二、整頓工作任務和重點

緊緊圍繞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執法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一)集中開展奶製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

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深入貫徹《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以及總局的實施意見,嚴格監督奶製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和進貨台賬制度,特別是繼續仔細查驗對2008年9月14日前生產的奶製品經生產企業重新檢驗合格的報告和標識;突出重點市場、重點區域和重點奶製品銷售者,嚴格規範經營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奶製品市場秩序,促進奶製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集中開展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執法檢查。

按照衛生部、工商總局等九部、局《關於開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的部署和總局《實施方案》的要求,監督流通環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經營者進行自查自糾,對重點食品、重點區域和重點食品經營者適時開展集中檢查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銷售和使用的監管機制。

(三)集中開展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的專項執法檢查。

各地要把開展重點食品專項執法檢查作為整頓工作的重要任務,著力解決本地區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要集中開展重點品種的專項執法檢查。要以消費者申訴舉報多和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品種為重點,突出抓好奶製品、肉製品、米麵製品、禽蛋製品、兒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製品、飲料、糕點、月餅、乾果、調味品、食用油、酒類、醃製食品、冷凍食品等品種以及超市自製食品的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過期霉變食品、“三無”食品等違法行為,切實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二是要集中開展重點區域的專項執法檢查。要以城鄉結合部、旅遊景區、車站碼頭為重點,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攤點、小市場的專項檢查,集中執法力量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堅決依法取締無照商販,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三是要集中開展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節為重點,突出抓好對節日性食品以及季節性食品的檢查,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食品和季節性消費安全。四是要集中開展對重點食品經營企業和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要以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食品經營企業為重點,突出抓好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自查自糾和自律工作,認真監督落實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安全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由基層工商所按轄區逐戶檢查排查,監督市場開辦者、經營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切實做到不進、不存、不銷假冒偽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嚴格規範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四)集中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

各地在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中要緊緊圍繞農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突出整治重點,加大整頓力度。一是要加大對農村城鎮、集鎮、鄉村舉辦的食品交易會、廟會和旅遊景區景點、車站碼頭等經營食品的監管力度,嚴格規範農村食品經營秩序;二是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和鄉鎮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特別是食雜店的監管力度,狠抓重點場所和經營者的整治,嚴格規範經營行為;三是要加大對消費者反映強烈和與農民民眾日常生活消費關係密切的食品品種的監管,狠抓重點品種的整治,強化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嚴格規範食品市場安全準入行為;四是要加大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示範店建設的力度,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示範店建設進程,不斷擴大覆蓋面,努力提高規範化水平。
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廣告的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含有虛假、誇大內容的食品廣告,嚴厲查處涉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食品廣告;堅決制止和查處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協會違法推薦食品的廣告;嚴格監管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廣告,廣告宣傳的產品功能和成分與標籤、說明書不一致的,要責令停止發布,並依法查處。對於被確認為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食品,要立即停止發布該食品的廣告。

三、整頓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食品生產經營者經濟戶口和信用分類監管力度,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審驗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許可檔案,未獲得相關許可檔案的,一律不予登記註冊,嚴把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繼續按照《關於對食品經營主體予以特別標註的通知》規定,對食品經營主體及時進行特別標註,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經濟戶口和信用分類監管力度。建立與許可證發放機關的信息溝通機制,根據許可機關通報的信息依法及時吊銷違法經營者營業執照或者責令其變更經營範圍。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和協調下,按照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確保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二)加大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力度,嚴格食品質量市場準入。

加大對食品銷售者切實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的監督力度,切實提高食品經營者自律水平。依法監督食品銷售者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和進貨台賬制度,監督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建立銷售台賬,監督市場開辦企業、櫃檯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建立並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嚴格監督從事食品批發和配送業務的銷售企業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和購銷台賬制度並出具票據隨貨同行為重點,進一步推進和落實既符合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的“兩項制度”(進貨查驗制度和購銷台賬制度)建設,積極鼓勵有條件的銷售者建立電子台賬,積極探索和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食品質量監管力度,切實提高食品質量保障水平。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監督檢查,按照“上下聯動、內外結合、資源共享”的原則,依據法律、法規和新“三定”方案,完善和創新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測機制和方式,針對流通環節特點和消費者投訴、申訴和舉報的情況,科學確定食品監測的範圍、品種、項目和方式,加強對食品安全監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利用,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同時,要充分利用相關部門檢測、行業協會檢測、銷售者自檢、消費者送檢所反映的信息,對經法定檢驗機構依法確認的不合格食品,有針對性地依法開展市場清查。要加大對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蹤監管力度,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控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監管責令退市和銷售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監督食品銷售者對被告知、通報或者自行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追回已售出的食品並造冊登記等退市措施,對有關部門通報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責令銷售者退市,並加強對不合格食品退市後的跟蹤監管,嚴防再次流入市場。
(三)加大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嚴格規範食品經營行為。

各地要認真貫徹《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將監管重心下移,嚴格落實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屬地監管責任制,突出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重點銷售者,採取增加巡查頻次、完善巡查內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巡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違章行為,依法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切實規範食品銷售者的經營行為。要將食品市場巡查與經濟戶口管理、食品質量監測、食品分類監管與信用分類管理等結合起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記錄製度,建立違法案件信息庫,完善監管檔案,並加強對監管數據的統計分析,切實提高日常巡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力度,

切實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針對商場、超市、批發企業、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食品店經營食品的不同特點和不同經營管理狀況,有針對性採取分類監管措施,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效能。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及食品批發企業,重點監督其落實進貨查驗和購銷台賬制度等法定責任和義務,鼓勵和督促經營者建立和完善協定準入、質量自檢、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嚴格食品質量市場準入和保障銷售食品質量。對農村集貿市場,重點是推廣“一戶多檔”、“實名登記”、“證明登記”、“標牌公示”等四項制度,引導其規範和誠信經營。對食品店尤其是農村食品店,重點是監督其落實進貨台賬制度,仔細查驗和妥善保管食品批發和配送經營者出具的銷貨單據,引導其積極參與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店活動,配合商務部門推進食品物流配送和連鎖經營,確保食品質量合格、經營行為規範。

(五)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食品違法行為。

要強化案件查辦工作,尤其要抓好對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辦工作。對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案件涉及生產環節的食品質量問題,既要依法查處經銷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質量違法行為,又要將有關情況及時移交和通報質檢等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對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要充分發揮12315行政執法體系的作用,及時受理和處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費者的申訴舉報,依法調解消費糾紛,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網路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

各地要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網路建設,努力形成從總局到工商所五級縱向貫通以及與地區間、部門間、經營者和社會公眾網路間橫向聯接的體系,逐步實現“網上查詢、網上諮詢、網上受理、網上查辦、網上調度指揮、網上應急處置、網上動態監管、網上發布信息”的目標。要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的聯網套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的採集和綜合分析利用,及時發布消費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調控、事前把關,有效防範食品安全事故;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網路,運用無線執法平台、移動查詢終端等現代科技手段,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各地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機構、隊伍、車輛、物資、設備保障,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系統檢查,切實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

四、整頓工作的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要性、艱巨性、長期性和複雜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市場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職能機構按職責分工協作抓,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積極認真負責地抓好整頓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力量,加強業務培訓,保障執法裝備和經費,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責任制度,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屬地監管領導責任制、職能機構指導監督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層監管崗位責任制。總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司牽頭,會同有關單位,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的綜合協調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要明確一個內設機構牽頭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的綜合協調工作,並明確各內設機構的分工。內外資企業登記註冊、監督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登記管理,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要及時受理和依法分流、處理消費者的諮詢和申訴舉報,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食品流通監管機構要依法加強食品市場監管,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市場監管機構要加強對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的監管,加強食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規範食品市場秩序;競爭執法、直銷監管、商標管理、廣告監管等機構要分別加大對食品市場不正當競爭、傳銷、商標侵權、虛假廣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紀檢、監察機構要對食品市場監管執法工作進行行政監察。要將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責任落實到基層,按照劃片分段、責任到人的要求,把監管任務落實到工商所每一名執法人員。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題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和其他相關職能機構在工作中既要堅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內部間的相互配合,分工協作,形成合力。要加強區域間、地區間以及與衛生、農業、質檢、公安、商務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優勢互補,信息互通,不斷提高監管執法的整體合力。要密切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強化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輿論引導和監督。

(四)強化督導,狠抓檢查落實。

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督查督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導幹部和職能機構都要深入執法監管第一線,認真調查研究,了解一線情況,解決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要把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和經費保障等逐項落到實處,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總局將適時組織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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