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仔屋

因該地周圍刺竹遍生,近有小塘,故原名“刺竹塘”。 由於為四姓所得,遂改名為“四得堂”。 今“四德堂”匾尚在,額後有鐫記、薰黑難見字跡。

當時有部分因犯罪而被流放之民(俗稱流仔),居住在市尾街土屋。土屋荒涼、低陋潮濕,雜草叢生,環境惡劣。流人源於“五刑之擴”的流放。其刑罰有割鼻、墨面、斬足趾、宮刑等。揭陽地處嶺海之間,古為煙瘴之地,故作安置流人之所。史載:“元順帝至正四年三月,高麗國王王楨,淫暴無道,檻至,流之於揭陽”(見《續資治通鑑。元紀二十六》)。辛亥革命後,市尾一帶尚有流仔屋七間,其中四間為邑紳林育國闢作心園,即今林厝祠。據耆老言,流人生活艱難,形同乞丐,還有戴重枷者,且語言不通,附近居民憐而畏之。
清光緒十九年(1893)春,“流仔屋”部分土地為陳、林、黃、何四姓(或言為流人之後)合建成一大屋。因該地周圍刺竹遍生,近有小塘,故原名“刺竹塘”。由於為四姓所得,遂改名為“四得堂”。“得”與“德”諧音,又取“元亨利貞、乾之四德、君子行之”之吉祥義,遂定名“四德堂”。今“四德堂”匾尚在,額後有鐫記、薰黑難見字跡。今之“四德堂”,東起莊厝巷,西至周厝圍,南至南環城路,北至新厝村,樓屋掩映,於翠林間,已舊貌換新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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